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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的回函

  

  公司于2021年3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7号),现对关注函中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大信不再担任你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具体原因,与公司前期沟通过程中是否存在争议事项;

  回复内容如下:

  1、大信不再担任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具体原因为,大信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无法及时、充分满足万方发展2020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安排,经与公司充分沟通之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大信与公司前期沟通过程中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不存在争议事项。

  二、 请提供大信关于你公司更换年审会计师事项的书面陈述意见,并请你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核实,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原因或事项导致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回复内容如下:

  1、大信于2021年2月18日向公司出具了《前任注册会计师对后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函的回复》。大信表示公司管理层诚信良好,未发现诚信方面问题。大信与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不存在意见分歧。大信未发现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其他类似治理机构的舞弊、违反法规以及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情况。大信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无法及时、充分满足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安排,经与公司充分沟通之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上述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或事项导致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请分别说明本期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变化情况、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内容如下: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费总额较2019年度收费总额所有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自2014年至2019年原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服务的收费总额为每年80万元(年报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五年期间未调整过审计费用。考虑到近几年的市场价格水平、疫情期间人员调配的成本增加及会计师事务所需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中兴财光华2020 年度业务收费总额为120万元(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因此,本期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的定价符合市场水平,具备合理性。

  特此回函。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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