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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长单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

  ● 合同金额:2021年7月至2024年6月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新材”)向对方采购原材料多晶硅料5.27万吨,按照当前市场价格测算,预计采购金额约为55.34亿元(含税)。双方约定,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故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 合同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自2021年7月至2024年6月。

  ● 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采购合同,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合同中约定的采购量占公司多晶硅料采购总量的比例合理,符合行业特点,也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本合同不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合同为长单合同,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际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由于每年约定的采购数量存在波动,故每年的实际采购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每年营业成本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合同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一、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拓展单晶硅业务,产能逐步扩大,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需求也逐步增加。为充分保障原材料的供应,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大全”)就“多晶硅料”的采购签订合同,预计2021年7月至2024年6月采购数量为5.27万吨。

  参照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价格测算,预计合同金额约为2021-2024年55.34亿元(含税),不含税为48.97亿元。该金额仅为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测算,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的标的为多晶硅料,预计2021年7月至2024年6月采购数量为5.27万吨。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住所:新疆石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纬六路16号

  (4)法定代表人:徐广福

  (5)注册资本:1625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多晶硅、硅芯、硅片、光伏电池、光伏组件和光伏发电系统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三氯氢硅、四氯化硅、氢氧化钠、盐酸、次氯酸钠的生产及销售,上述产品相关的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本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经国家专项审批的商品、技术,在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证载明项目为准;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新疆大全为大全新能源(美股上市)下属子公司,大全新能源持有其99.6%股权,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8)新疆大全最近一年(经审计的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总额91.08亿元,净资产33.33亿元,营业收入24.26亿元,净利润2.47亿元。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

  甲方: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故金额暂未确定。本合同预计2021年7月至2024年6月采购多晶硅料5.27万吨。参照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价格测算,预计合同总金额约为55.34亿元(含税)。

  (三)结算方式

  在每月《采购补充协议》签订后,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向卖方支付具体采购订单对应的货款。

  (四)协议期限

  2021年7月-2024年6月。

  (五)定价规则

  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

  (六)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采购订单或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货物,逾期一定时间仍不能交付的,视为甲方违反合同,需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的违约金。

  2、若乙方未按采购订单或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付款,逾期一定时间仍不能付款的,视为乙方违反合同,需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部分的违约金。

  3、合同中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选择:(1)向违约方发出纠正违约通知书,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2)向违约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并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4、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单方违约,违约方不承担责任,但是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报告情况等义务。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在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长单采购合同,合同双方约定了2021年7月至2024年6月的采购数量,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参照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价格测算,预计合同总金额约为55.34亿元(含税)。

  公司于2019年拓展单晶硅业务,单晶硅产能逐步扩大,本次长单采购合同中约定的采购量占公司多晶硅料采购总量的比例合理。本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也符合行业特点,不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一)本合同为长单合同,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际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由于每年约定的采购数量存在波动,故每年的实际采购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每年营业成本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合同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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