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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0,000.00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建行浙江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85期。

  ?委托理财期限:9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增加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17号”《关于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35,2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24.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5,008,000.00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791,248,188.26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3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44050_B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以下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和资金投向

  

  (二)产品说明

  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使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人建设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受托方建设银行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单位:元)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且本次委托理财的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期限较短,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上述理财产品的特征,公司将该等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

  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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