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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类金融业务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重汽”)合计持有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重租赁”)39.13%的股权。基于未来业务战略调整,本公司对类金融业务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在本承诺函出具日起6个月内完成山重租赁的股权转让手续,受让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在该等股权转让完成前不再新增对山重租赁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重汽就该条内容亦出具了承诺函;

  2、本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所披露的用途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不会将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

  3、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4、在推进上述类金融投资业务处置过程中,本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必要程序,保障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1-010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27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3月2日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讨论,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最终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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