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为了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现将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对该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目前还在执行中,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19-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
二、 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注: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以2020年同类业务规模为基准计算。
关联自然人主要包括公司现任及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关联自然人。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公司子公司提供的证券中介服务,或认购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 称: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注册资本:37,738.3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限批发,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能源、农业、交通、建材工业、海洋资源及旅游的投资开发,海水养殖及海产品的深加工,建筑材料、木材、普通机械、金属材料、煤炭、焦炭、橡胶及橡胶制品、初级食用农产品、矿产品(不含专控)、饲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汽车配件、化学纤维及制品、纺织品、石材、油脂、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原料油、日用百货的销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为新湖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多年来,本公司与新湖集团的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正常,新湖集团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二)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 称: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浦东软件园14幢22301-130座
法定代表人:张志宏
注册资本:198,77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服务,电信业务,互联网证券期货讯息类视听节目,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零售,网络测试、网络运行维护,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自有房屋租赁,会议服务、创意服务、动漫设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网络科技(不得从事科技中介),投资咨询,企业策划设计,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副总裁黄海伦女士为大智慧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前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各方日常经营需要所发生的,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 称: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叶建清
注册资本:533,571.3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金融业务(范围详见银监会批文)。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前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各方日常经营需要所发生的,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四) 其他关联方
关联自然人:公司现任或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或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自然人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提供经纪、资产管理等服务,接受房屋租赁、软件服务等相关事项,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求,公司在与关联人发生具体交易时,分别与关联人签订相关合同,约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交易价格直接以市场价或以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并参考当期市场价格来确定。公司在与关联人发生具体交易时均会订立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交易标的、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和总量的确定方法、付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合同协议执行,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9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适用指引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 概述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公司对执行的会计准则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为“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证监会2020年11月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明确了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于2020年11月13日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租赁的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包括:新租赁准则统一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下承租人的会计处理。除符合条件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须在初始计量时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续计量时,对于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内计提折旧,评估减值情况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于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计提利息费用。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财务报表列报,应根据前述内容相应调整。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包括:在同时向控股股东和第三方购买股权形成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中,合并方自控股股东购买股权,应当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处理;合并方自第三方购买股权,应当作为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处理。合并方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时,在比较期间应只合并自控股股东购买的股权份额,被合并方的其余股权应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并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规定的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选择追溯调整并不重述比较数据。租赁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对已公告的2019年末股东权益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以上调整只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明细项,对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股东权益总计没有影响。
四、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2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26日
至2021年3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3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01、议案8.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01: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新湖控股有限公司;议案8.02:其他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四) 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3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五) 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
邮政编码:150078
联 系 人:王江风
联系电话:0451—84346722
传 真:0451—84346722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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