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2 股票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21-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京0105民初54383号】,主要内容如下:
原告西藏金宝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法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本案按西藏金宝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因此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京0105民初54383号】。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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