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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1-06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3月5日上午在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88,927,6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2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76,452,3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98%;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2,475,2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黎华董事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8,925,90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7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592,53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1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8,925,90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7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592,53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1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8,925,90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7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592,53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1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8,925,90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7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592,53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1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8,925,90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7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592,53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1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利润分配管理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8,861,40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7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64,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528,03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反对1,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弃权64,5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张晋顼律师、李佳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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