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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下转C6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2021年3月8日

  股票简称:深科达    股票代码:688328

  

  Shenzhen S-king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Ltd.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征程二路2号A栋、B栋第一至三层、C栋第一层、D栋)

  

  特别提示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 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一定时期内,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份的锁定期为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1,649.330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3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本次发行价格为16.49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32.0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虽然低于2021年2月2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53.73倍,但仍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手机等下游主要应用市场变化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大的风险

  目前公司产品所覆盖的显示面板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包括手机、可穿戴设备、平板电脑、电视、车载显示、商用显示等,该等领域产品更新换代快,技术迭代频繁,终端消费市场变化的影响因素多。报告期内公司与之相关的收入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81.89%,上述主要应用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大。

  如果上述主要应用市场规模大幅萎缩或发生颠覆性的技术变化,届时公司不能通过开拓市场和提升自身技术研发能力来有效应对,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收入季节性波动的特点与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显示面板和模组生产企业,其采购设备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资金预算情况、产能扩张的需求以及由于新技术或新产品的出现对原有的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升级改造等。一方面,设备采购通常遵循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投资申请、审批主要集中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并于次年执行采购,次年下半年完成出货和设备验收。另一方面,智能手机等终端厂商的新品发布周期、排产计划、技术升级迭代与消费者偏好等因素也会带来面板和模组生产企业设备采购需求的变动,进而影响公司销售收入的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特征比较明显。由上述,受下游客户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管理、签订大额订单、设备集中交付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存在不同年度个别季度或月份的设备验收金额偏高的情形。整体而言,公司第一季度收入占比较低,下半年及第四季度的收入占比较高,最近三年,公司下半年收入占比分别为61.73%、58.18%和64.76%,其中第四季度的收入占比分别为50.41%、26.81%和45.76%。因此,公司收入具有季节性波动的特点,经营业绩受此影响而存在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业绩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分为PLC、伺服、工控机、相机等标准通用件和同步轮、输送线、治具等非标定制件两大原材料类。报告期各期,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在88%以上,占比较高。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相关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相对稳定。但如果主要供应商生产经营突发重大变化,或供货质量、时限未能满足公司要求,或与公司业务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在短期内将可能面临原材料短缺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此外,如果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大幅增长也将对公司产品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部分零部件从境外进口,主要为气缸、阀体、传感器等电气元件,报告期各期内进口额分别为382.96万元、516.40万元、742.79万元和217.85万元,占当期原材料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1.79%、1.63%、2.51%和2.13%,虽然相关零部件主要为标准化产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相对稳定,但是如果相关零部件被禁止出口,或者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后段制程设备,未来市场空间相对较小的风险

  平板显示器件新增产线投资具有前段制程设备单次投资额占比大而后段制程设备单次投资额占比小的特点,其中后段制程设备投资占比15%-30%,市场规模相对较小;而公司主要产品为贴合设备、邦定设备和检测设备等后段制程设备,其中2020年上半年后段制程设备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9.54%。

  此外,公司目前并无生产前段制程设备的相关计划及技术储备,如果未来平板显示器件新增设备投资金额下滑,且现有产线设备的升级改造需求增长乏力,则公司将面临平板显示器件生产设备市场拓展的相关风险,从而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所处平板显示器件生产设备领域的技术研发具有多学科交叉的特点,对研发人员综合知识储备及运用能力均有较高要求。如公司主要研发人员无法或不愿留任公司,公司将面临无法及时找到合适人选加以替代的风险,或上述人员加盟竞争对手,将给公司带来技术研发迟缓或技术失密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研发能力未能匹配客户需求的风险

  一方面,公司的下游应用行业主要为面板和模组生产等,该等行业具有技术密集、产品更新换代快、技术迭代频繁等特征;另一方面,公司的主要产品具有定制化和非标准化特征,将客户产品理念快速转化为设计方案和产品的研发能力是公司在行业竞争中胜出的关键。如果公司的设计研发能力和技术储备无法与下游行业的产品需求及技术创新速度相匹配,则公司将面临客户流失风险,进而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七)发行人发明专利被申请宣告无效的风险

  2020年9月8日,发行人收到由专利代理机构转送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以下简称“专利复审部”)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获悉“精密导电胶膜切割装置”(专利号为CN201310115337.2)和“双工位翻转贴合结构”(专利号为CN201510059898.4)两项发明专利被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20年10月22日,发行人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部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获悉“CG贴合全自动组合生产线”(专利号为CN201310463657.7)、“全自动贴合组装智能生产线”(专利号为CN 201410209822.0)、“背光组装装置及自动化贴合设备”(专利号为CN 201610052818.7)、“高精度曲面贴合自动化设备”(专利号为CN201710113788.0)等四项明专利被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20年12月16日,发行人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部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获悉“柔性屏高精度折弯方法”(专利号为CN 201910914163.3)发明专利被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020年12月23日,上述七项发明专利被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均已申请撤回,截至2020年12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尚未对上述7项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根据相关规定,“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复审请求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前撤回其请求的,其启动的审查程序终止”。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经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出具的关于上述七项专利的《无效宣告案件结案通知书》,根据通知,涉及发行人七项发明专利的无效宣告案件均已审理结束,该七项发明专利继续有效。

  目前,上述发明专利对应的装置、结构、设备等仍被应用于发行人部分产品中,尽管相关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请求均已申请撤回,启动的审查程序也已终止,但不排除未来发行人的相关专利权被部分或者全部宣告无效的可能,届时相关专利权要求中公开的技术方案或技术点将面临被竞争对手模仿的风险,进而可能会对发行人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出口退税等优惠政策,税收优惠以及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税收优惠主要来源于嵌入式系统控制软件的增值税实际税负超3%部分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报告期各期,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总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4.05%、43.89%、32.41%和60.38%,占比较高。如果公司未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九)应收账款占收入比重较高且回款较慢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279.76万元、20,607.52万元、27,425.90万元和29,075.54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9.47%、45.26%、58.11%和149.19%,金额占收入比重相对较大。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1,609.57万元,其中已逾期余额为10,061.01万元,逾期占比为31.83%;公司报告期末的应收账款截至2021年1月10日已回款20,601.48万元,回款比例为65.17%。公司应收账款回款较慢,如果公司相关客户由于支付能力和信用恶化导致货款无法按期收回,将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平板显示行业投资下滑的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多为大型显示面板和模组生产厂商,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主要来源于上述厂商的新增产线设备投资需求以及现有产线设备的升级改造需求。近年来随着平板显示器件应用终端市场的不断扩展,国内显示面板和模组产能不断扩大,但行业下游需求影响因素较多,如果国家产业政策、贸易环境、境内外经济形势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行业技术路径出现颠覆性的演变等,使得显示面板行业的终端需求不及预期,平板显示行业投资下滑,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新冠肺炎疫情对经营业绩的影响风险

  受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因素的影响,2020年以来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对于公司的影响,主要在以下几个层面,1、公司春节假期后延期复工,停工期间正常向员工支付薪酬,人工、折旧摊销、租金等各项固定成本开支较高;2、公司生产部门复工后,上游供应链、物流等相关企业的复工时间并不同步,设备生产周期延长,交付调试时间推迟,且机加工、表面处理等定制采购、外协加工的成本上升较大;3、复工初期,公司市场拓展受各地隔离政策影响较大;4、虽然境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局面较好,公司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的影响,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终端产品需求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根据大华出具的《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52号),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802.32万元,较上年增长37.3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60.15万元,较上年增长59.46%。虽然2020年二季度以来公司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但是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蔓延,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影响逐步从生产端向需求端转移,通过产业链传导,将继续对公司的经营带来影响。若新冠肺炎疫情在较长时间内依然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并导致终端产品需求持续萎缩、产品升级迭代减慢、投资计划放缓,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年1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1〕268号文,同意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95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深科达”,证券代码“688328”;其中16,493,306股股票将于2021年3月9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3月9日

  (三)股票简称:深科达;扩位简称:深科达智能装备

  (四)股票代码:688328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1,04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0,260,000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6,493,306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4,546,694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303.90万股,其中安信资管深科达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获配股票数量为202.60万股,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获配股票数量为101.30万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专项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486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727,694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04%,约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23%。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本次发行价格16.49元/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104万股,发行完成后市值约为13.36亿元。根据大华出具的大华审字[2020]0012903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18年度、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3,556.97万元、4,176.70万元,累计净利润7,733.67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因此,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的第一项标准: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黄奕宏先生。本次发行前,黄奕宏直接持有公司21.98%的股份,并通过持有深科达投资51.54%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8.38%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0.36%的股份,系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此外,黄奕宏的哥哥黄奕奋、黄奕宏的姐夫肖演加均持有公司11.91%的股份。2014年6月13日,黄奕宏、黄奕奋、肖演加三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各方承诺自协议签署日后,黄奕奋、肖演加在公司重大事务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时与实际控制人黄奕宏保持一致行动,有效期至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之日起三年。2017年10月31日,协议各方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自2017年11月11日起,有效期为三年,继续履行上述《一致行动协议》的所有内容。

  2020年3月18日,黄奕宏、黄奕奋、肖演加三人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发行人上市后36个月内始终有效,有效期限届满前,各方如无异议,可以续签。

  根据《一致行动协议》,协议各方应当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或董事权利时,特别是行使提案权、表决权之前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以保证顺利做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协议各方应就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各自提出同意、反对或弃权的表决意见,各方意见一致则以共同意见为准;各方意见不一致时,以黄奕宏先生的意见为准行使表决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发行前持股比例为40.64%。

  1、黄奕宏

  黄奕宏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4522419790503****,高级技工,深圳市宝安区高层次人才。2004年6月至2014年5月担任深科达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14年7月担任深科达投资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担任深科达投资执行董事;2016年3月至今担任线马科技董事长;2016年7月至今担任深科达半导体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担任惠州深科达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担任深科达微电子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黄奕奋

  黄奕奋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4522419740406****,二级技工。2004年6月至2014年5月,任深科达有限监事;2011年6月至2014年4月,任深圳市深科达数控设备有限公司(系深科达投资前身)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5年8月,兼任深圳市科莱思光学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线马科技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稽核中心负责人。

  3、肖演加

  肖演加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4522419770609****,二级技工。2004年6月至2014年5月,任深科达有限副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线马科技监事,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加工中心负责人。

  4、深科达投资

  深科达投资成立于2011年6月9日,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报告期内未从事实际经营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5、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任职情况

  1、董事

  公司共有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2、监事

  公司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含职工监事),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3人,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4、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5人,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债券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除上述情形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形。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本公司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形。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除前述限售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部分内容。

  四、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本次发行后持股比例小计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注: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合计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七、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规模不足10亿,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比例为本次发行规模的5.00%,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4,000万元,本次获配股数101.30万股,获配金额1,670.4370万元。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安信资管深科达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和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共人民币5,683.50万元,本次获配股数202.60万股,获配金额3,340.8740万元,新股配售经纪佣金16.70437万元。本次专项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安信资管深科达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明细如下:

  注: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黄奕宏、张新明、秦超为高级管理人员,其余为核心员工。

  3、参与人均与深科达签订劳动合同。

  综上,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注: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配股份无需缴纳战略配售经纪佣金。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20,260,000股(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16.49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32.00倍(每股收益按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后每股净资产:8.37元(以发行人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值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市净率:1.97倍(按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收益:0.52元/股(以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下转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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