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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时间:2021年3月15日 15:30-17:30

  ● 会议方式:采用现场和网络直播的方式举行

  ● 投资者可于2021年3月12日(周五)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bfny@baofengenergy.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作出说明和交流。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宝丰能源2020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的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采用现场和网络直播的方式举行,公司将针对2020年度的经营与财务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法定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说明。

  二、说明会的时间、地点及参会方式

  拟定于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30-17:3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进行在线交流。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微信搜索关注“上证路演中心”公众号两种渠道观看公司业绩说明会。

  三、参加说明会的公司管理人员

  董事长党彦宝先生、总裁刘元管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高宇先生、董事会秘书黄爱军先生。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中美

  联系电话:0951-5558031

  联系邮箱:bfny@baofengenergy.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3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400万吨/年煤制烯烃示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4×100万吨/年煤制烯烃示范项目。

  2.投资金额:项目估算投资约673亿元,该金额为可研预算金额,在项目建设中,依托公司的管理优势会降低投资成本,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3.本项目正处于建设规划中,对本报告期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4.本项目已被列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十三五”期间发布的《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规划布局的四个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中的重点示范项目,并已取得了相关前置核准文件,尚需国家生态环境部门的批准,目前正在上报中。

  5.本项目工程建设及未来经营情况可能受到政治环境、外贸政策、经济环境、市场环境、资金筹措、建设周期、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

  6.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7.项目投入运营后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规调整,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施工周期可能存在顺延、变更,项目规划内容可能存在调整等风险,因此项目的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由于内蒙项目投资是分阶段投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可满足投资需求。本规划项目的投资将导致公司现金偏紧,未来信贷政策及融资渠道畅通度可能会增加一定财务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下属子公司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子公司”)为投资主体,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图克工业项目区规划建设4×100万吨/年煤制烯烃示范项目。该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十三五”期间发布的《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规划布局的四个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中的重点示范项目之一,项目应用的大连化物所DMTO三代技术属于创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鼓励类。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400万吨/年煤制烯烃示范项目的议案》,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共9名,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由内蒙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负责实施。基本信息如下:

  (一)成立日期:2020年7月1日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6MA0QQQLP18

  (三)注册资本:壹拾亿(人民币元)

  (四)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图克项目区B326室

  (五)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六)法定代表人:李志斌

  (七)主要经营范围:高端煤基新材料(不含危险品)生产及销售;煤炭开采、洗选及销售;煤气化制烯烃及下游产品项目建设。

  (八)公司股东:本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95%,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烯烃二厂有限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

  (九)经查询,本公司及内蒙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4×100万吨/年煤制烯烃示范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图克工业项目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4×100万吨/年煤制烯烃及配套5×220万吨/年甲醇装置

  (四)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673亿元,其中建设投资(含增值税)625亿元,项目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30%、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融资70%,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报告期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分别与公司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同意为公司项目建设提供200亿元、300亿元的授信额度,总授信额度达500亿元。

  (五)项目建设周期:按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批复,力争在2023年建设完成。

  (六)该项目按一次规划一次建设设计,公司将在开工前完成所有手续办理,并就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项目许可事项

  公司近期收悉,《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鄂尔多斯市建设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项目布局的请示》,同意将宝丰能源400万吨/年的煤制烯烃项目列入《鄂尔多斯市建设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鄂府发[2020]35),该总体规划(修编稿)已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批复,批复对宝丰能源4×10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提出的规划目标力争2023年底前建设完成。还收悉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公司煤制烯烃示范项目一期260万吨/年项目获核准的批复(乌发改发〔2020〕105号)。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项目投资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项目能够积极推动当地经济建设并带动社会就业。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煤制烯烃行业的龙头地位,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公司董事会针对本次项目投资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五、风险提示

  (一)项目建成后,可能面临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波动等市场风险。

  (二)2020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2.03%,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81亿元,货币资金余额3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亿元,公司部分业务收取的可用于建设支付的承兑汇票10亿元左右,加上该项目建设期焦化多联产、宁东三期等新项目投产可增加一部分现金流,由于内蒙项目投资是分阶段投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可满足投资需求。本规划项目的投资将导致公司现金偏紧,未来信贷政策及融资渠道畅通度可能会增加一定财务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该项目对本报告期的业绩不存在影响。

  (四)本项目工程建设及未来经营情况可能受到政治环境、外贸政策、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建设周期、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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