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7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转股代码:191039 转股简称:嘉泽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3月4日,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离职财务总监安振民先生(2020年1月4日离职)共计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230万股,占总股本的0.11%,所持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离职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离职财务总监安振民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在符合上市公司离职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不超过70万股的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337%,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时间区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2、截至2021年3月4日,离职财务总监安振民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安振民先生于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4日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截至2021年3月4日,安振民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离职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离职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安振民先生不是嘉泽新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人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承诺,并会及时通知公司减持进展。公司也将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上述人员的股份减持情况。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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