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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1年3月10日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545.30万股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93元/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三)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5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3)。

  (四)2021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2月11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5)。

  (五)2021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2月10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2.93元/股,向418名激励对象授予6608.7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2月10日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93元/股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数量:

  公司第七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418人,首次授予数量6608.70万股,但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3.40万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406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6545.30万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六)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A、B、C和D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性情况说明

  2021年2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以2021年2月10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2.9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18名激励对象授予6608.7万股限制性股票。但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3.40万股。因此,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406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6545.30万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作废处理。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获授权益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32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1年2月26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21年2月26日,公司已收到406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出资款人民币壹亿玖仟壹佰柒拾柒万柒仟贰佰玖拾元整(¥191,777,290.00),全部以货币资金缴付,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伍佰肆拾伍万叁仟元整(¥65,453,000.00),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壹亿贰仟陆佰叁拾贰万肆仟贰佰玖拾元整(¥126,324,290.00)。本次变更增加股本191,777,290.00元(壹亿玖仟壹佰柒拾柒万柒仟贰佰玖拾元)。

  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2月10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3月10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七、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0594.60万股增加至77139.90万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8,221.0818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25.8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不变,持股比例变化至23.6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九、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77139.90万股摊薄计算,截止2020年三季度每股收益为-0.06元。

  十、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的用途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备查文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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