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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5日获悉公司股东常州德丰杰清洁技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丰杰”)因疏忽误将其持有的在限制转让期内的公司股票违规卖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2021年3月3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及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股东德丰杰拟于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9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524,287股,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在该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德丰杰持有公司股份4,311,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2%。

  二、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1年3月4日,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减持日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德丰杰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0,000股,成交均价为41.51元/股(扣除手续费用后)。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持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德丰杰于2021年3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未在减持股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构成了违规减持。

  三、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1、德丰杰获悉上述违规减持行为后,已责令相关人员重新巩固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预披露的要求,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德丰杰对本次违规卖出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以后一定会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持有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的管理,加强事先与公司证券部门的沟通,信守承诺,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3、公司将进一步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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