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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1-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召开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25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3月25日(周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9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宝蓝金园国际中心B段三层B3010号房间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因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回避表决;《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因此关联股东曲宁先生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请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格式参见附件二)。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3月24日 16:30 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以信函和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请务必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3月24日(周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传真或信函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宝蓝金园国际中心B段三层B3010号房间(证券投资部)

  4、会议登记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者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杨丽萍

  (2)联系电话:010-51995976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宝蓝金园国际中心B段三层B3010号房间;邮编:10019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交。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46,投票简称:首云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投票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表复印有效,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均具有表决权)。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公司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1-032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在线”或“公司”) 于 2021 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9 号)的核准,公司于2020年 6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3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168,500,000.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46,920,672.5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 121,579,327.41 元。

  截至2020年6月24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年6月24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31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存放相关募集资金,并就有关账户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云宽志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宽志业”)在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存放相关募集资金,并就有关账户与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2020年7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65.54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6309 号)《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了同意置换的核查意见。截至目前,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2、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7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云宽志业)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满足保本要求、到期还本付息、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了同意该事项的核查意见。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342.03万元(含用于置换的募集资金1,365.5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893.25 万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如下: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需不断加大投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亦不断增加。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情况下进行。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一年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130.50万元。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3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首都在线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决策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首都在线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8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1-036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缓解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公司拟通过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以“售后回租赁”开展业务进行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具体金额以租赁公司批复为准),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力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力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租赁期间,公司按照双方约定向远东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情况

  1、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7月13日(2010年3月9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5号楼1至19层101内14层1419室

  法定代表人:曲宁

  注册资本:41,131.627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出租商业用房;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产权控制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19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人:广东力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具体金额以租赁公司批复为准)

  5、担保范围: 最高主债权租赁本金及由此产生的租赁利息(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6、担保期限: 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是否提供反担保: 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缓解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本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缓解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本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0年10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力通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由公司为有关授信提供担保。

  2021年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力通拟分别向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和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3,000万元(含3,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首都在线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含2,000万元)综合授信。由公司为相关授信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授信下产生实际的担保金额为550万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近12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为55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88%。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8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1-034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因该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25 万元/年(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确定)。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8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1-035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解决公司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拟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无偿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1,000万元,具体以实际授信项下贷款等发生金额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分行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授信协议约定为准),期限4年,用于支付北京中瑞云祥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云祥”)的股权收购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为本次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分行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授信协议约定为准),期限2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为本次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三)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具体金额以银行批复为准),期限1年。相关授信将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向银行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四)公司拟向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租赁”)及其子公司中建投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租赁天津”)申请融资租赁授信,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含8,000万元,具体金额以租赁公司批复为准),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曲宁先生向中建投租赁及其子公司中建投租赁天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曲宁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曲宁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曲宁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曲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1,003,4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曲宁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拟无偿对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等担保事项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向曲宁先生支付担保费用。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无偿为公司相关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截至目前,前述授信尚未实际提款。

  除以上事项及关联人因任职在公司领取薪酬外,今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曲宁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对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有力地支持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此外,本次关联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曲宁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无需向其支付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对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等担保事项以首都在线及全资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对公司的无偿支持,公司无需向其支付对价,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对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事项。

  (三)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解决了公司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有力地支持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此外,本次关联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8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1-038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06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将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8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1-033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一)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10月9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2020年10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0年10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44名激励对象1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80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四)2021年3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4.80元/股调整为4.7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方法

  2020年10月,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1,316,2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20,565,813.8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出现现金分红时,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方法为: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80-0.05=4.75元/股

  综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4.80元/股调整为4.75元/股。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故而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的核实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三)律师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8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1-031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3月3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捷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三)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因该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监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曲宁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对公司的无偿支持,公司无需向其支付对价,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产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分行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授信协议约定为准),期限4年,用于支付公司的股权收购款,并以公司所持有的北京中瑞云祥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的股权质押,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8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1-030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确认收悉。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曲宁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三)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因该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曲宁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产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分红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授信协议约定为准),期限4年,用于支付公司的股权收购款,并以公司所持有的北京中瑞云祥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的股权质押,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四)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对上述前六项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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