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
2、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
3、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
4、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
5、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高水平的履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25.1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并授权董事长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9,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最高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稳定,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1-023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81,427,620.3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4,358,661.45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682,019,410.16元,减2019年度分派的现金红利52,000,000元,本年度实际累计可分配利润887,088,369.06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6,000,000(含税)。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派总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和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1-025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625.1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51号)文核准,绿茵生态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2,000万股,不涉及老股转让,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01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0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05.0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814.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字[2017]第00048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25.1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25.1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三、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5.1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3、监事会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25.1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