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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7,500万元、人民币4,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210352、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尧睿21012号收益凭证

  ● 委托理财期限:61天、58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本次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 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将资金安全性放在首位,谨慎决策,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 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单位结构性存款210352

  

  2、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尧睿21012号收益凭证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单位结构性存款210352

  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最终实现的收益由保底收益和期权浮动收益构成,期权费来源于存款本金及其运作收益。如果投资方向正确,客户将获得高/中收益;如果方向失误,客户将获得低收益,对于本金不造成影响。

  2、 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尧睿21012号收益凭证

  用于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主要投向公司FICC业务,提升发行人多元化业务收入水平。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证券公司等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内审部门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受托方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1.57%,货币资金余额为14,166.98万元。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金额为11,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81.17%,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1.81%,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比例为9.26%。公司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发售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银行理财等品种,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2.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龙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6)。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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