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持股5%以上股东荣通国际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4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持股5%以上股东荣通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通国际”),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918,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1年3月6日收到荣通国际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止2021年3月5日荣通国际先前披露的减持期限已经届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就荣通国际的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
(1) 减持股份来源:荣通国际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持有的股份。
(2) 减持价格区间为:19.18元/股至14.50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持股5%以上股东荣通国际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前次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荣通国际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数量及减持方式均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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