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21】第 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并于2021年3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我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相关问题涉及的事项尚需补充和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1年3月17日前回复问询函并对外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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