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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3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5号三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虢晓彬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虢晓彬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根据本次发行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与会董事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根据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仅需履行董事会决议程序,无需再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近期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1,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安排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生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无重大变化。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经审阅相关材料,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经过我们事前认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稿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署:

  何小维                    江  斌                  谢园保

  年   月   日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编制的《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该预案修订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署:

  何小维                    江  斌                  谢园保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习晓建先生主持,并审议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与会监事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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