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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惠州市艺新装饰有限公司及宝丽房产(惠州)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07号公告《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董事贾帅、申成文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08号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3、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联董事贾帅、申成文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08号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8楼3814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09号公告《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1-07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艺新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艺新”)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宝丽房产(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房产”)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壹拾捌亿元整。

  本公司同意为惠州艺新申请上述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整的担保。本公司同意为宝丽房产申请上述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壹拾捌亿元整的担保。担保的范围为贷款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担保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惠州市艺新装饰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惠州市艺新装饰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94652624T

  3、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26日

  4、 注册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竹园路11号中洲天御花园肉菜市场5层01号06房

  5、 法定代表人:康卫兵

  6、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7、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商场、仓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被担保人惠州市艺新装饰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9、 股权架构如下:

  

  10、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宝丽房产(惠州)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宝丽房产(惠州)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707571747H

  3、 成立日期:1992年9月3日

  4、 注册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福祥山庄

  5、 法定代表人:康卫兵

  6、 注册资本:3850万人民币

  7、 经营范围:兴建工业厂房和相应的配套设施(包括住宅、办公楼宇等),兼营出租、出售和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被担保人宝丽房产(惠州)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9、 股权架构如下:

  

  10、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为惠州艺新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整融资提供担保,公司为宝丽房产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壹拾捌亿元整融资提供担保。担保的范围为贷款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担保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惠州艺新及宝丽房产股权比例均为83.15%,剩余16.85%股权由同一合作方持有。目前惠州艺新及宝丽房产章证照均由我方掌管,两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由我方负责,合作方基本不参与项目具体运作,本次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100%比例担保,风险可控。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惠州艺新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整融资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宝丽房产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壹拾捌亿元整融资提供担保。该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591,21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70,723.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8.1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40,756.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33%;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1-08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相关授权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8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6年9月1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但至今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批文。

  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至2018年3月28日;于2018 年 1 月 30 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至2019年3月28日;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至2020年3月28日;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至2021年3月28日。由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了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至2022年3月28日。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最终决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的确定、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与发行定价有关的其他事项等具体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制作、修改、补充、签署、报送、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上市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三、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有新的政策规定,根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四、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具体安排和调整;

  五、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六、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他有关内容不变。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1-09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3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3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8楼381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第2-3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21-07号、2021-08号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21年3月25日上午 9:00-12:00 和下午 13:30-17:30。

  会务联系人:黄光立              电子邮箱:huangguangli@zztzkg.com

  联系电话:0755-88393609         传    真:0755-88393600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8楼董事会办公室。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列所示。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2。

  2、投票简称:中洲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3月2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及公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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