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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2021-008

  优先股代码:360019   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南银优2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2月26日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32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一并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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