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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下转D34版)

  公司代码:688188          公司简称:柏楚电子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若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29,0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81%。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从事激光切割控制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软件企业,是国家首批从事光纤激光切割成套控制系统开发的民营企业,致力于为激光加工提供稳定、高效的自动化控制解决方案,推动中国工业自动化的发展。公司主营业务系为各类激光切割设备制造商提供以激光切割控制系统为核心的各类自动化产品。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随动控制系统、板卡控制系统,总线控制系统及其他相关配套产品。

  公司代表性产品的名称、图示、主要特点如下表所示: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日常业务的经营主要涉及市场营销中心下属的商务部、市场部及产品运营中心下属的采购部、计划部、集成检测部等相关部门。商务部主要负责客户的接洽及维护;市场部主要负责前期对接客户的具体需求以及后期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采购部主要负责相关生产原材料的采购及外协厂商的生产安排;计划部主要负责制定生产计划;集成检测部主要负责产品的组装测试。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设计行业,细分领域为光纤激光切割设备控制系统。

  激光切割是一种可用于切割各种厚度的金属与非金属材料的切割工艺,以经光学系统引导成型、集束的激光束对材料进行完全穿透,达到切割效果。相比传统的刀具切割方法,激光切割不接触材料本身、无切头磨损、切割速度快、具有适应性和灵活性,可提升加工效率,降低加工成本,提高工件质量。

  在制造业智能化升级及5G网络建设大规模推进并开始商用的双重驱动下,根据IndustryPerspective预测,国内对激光切割的需求还将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预计到2023年,中国激光切割设备总体市场规模可达403.69亿元。

  本行业是集激光技术、数控技术、软件技术于一体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发展需要有专业的技术团队、丰富的研发经验、持续的资金投入作为支撑。主流激光切割运动控制系统研发公司在行业内深耕多年,投入了大量的资源与时间,积累了大量专利技术,所研发的产品极大地迎合了行业发展的需要,因此行业门槛较高,新公司很难短时间内在行业内立足。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中低功率激光切割控制系统领域,国产系统凭借良好的使用性能和综合性价比,已基本实现进口替代,2020年公司国内中低功率市场占有率维持领先。高功率激光切割控制系统领域,公司在产品销售,产品技术指标与使用性能等方面均实现新突破,且仍然保持国内第一高功率激光切割控制系统厂商的市场地位。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中国激光加工行业在高速发展中不断实现自我技术革新,激光加工方式向传统行业渗透的进程加速,主流切割功率段下限均有上移趋势。

  公司持续投入激光智能化及工业互联网领域,建设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能化升级募投项目,使激光切割系统符合激光切割设备向更高功率、更快速度、更高精度方向发展的行业趋势;重点布局新产业超快精密微纳加工系统建设项目,把握5G网络建设大规模推进并开始商用的产业机会;建设设备健康云及MES系统数据平台募投项目,分别开发面向设备制造商和终端工厂的云数据平台系统,引领信息技术和激光工业相结合的未来趋势,拓展相关服务,打造完整的激光加工生态圈体系。

  此外,公司基于已有五大核心技术方向(CAD,CAM,NC,传感器控制,硬件设计)的长期积累,并且不断自我驱动,持续创新,为公司未来在智能焊接、超高精密驱控一体技术等多个新领域新方向进行相关产业布局奠定坚实的基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7,082.93万元,同比增长51.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59.29万元,同比增长50.46%。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楚电子”、“公司”)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3号)同意注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柏楚电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68.58元,募集资金总额1,714,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2,812,924.5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11,687,075.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319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开立了6个募集资金专户,包括全资子公司上海控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软网络”) 和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楚数控”)各自开立的1个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在各专户的存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人民币319,098,735.49元,具体情况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详见附表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1.1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21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80.32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393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在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因此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不适用。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4,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376,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已赎回金额为253,040.00万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为123,260.00万元。

  公司2020年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公司与上述合作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46,122,381.47元,(含累计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83.5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十、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1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楚电子”或“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规范稳定运营。

  鉴于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的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最近五年内,公司及有关责任人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7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主要内容

  2019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在申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以落实“对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进行整理和精炼”的问询问题为由,对前期问询要求披露的“综合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及净资产收益率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期间费用率远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等事项的差异原因分析”等内容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6月28日)中擅自进行了删减。另外,从7月1日到3日提交的7版招股说明书注册稿及反馈意见落实函的签字盖章日期均为2019年7月1日,日期签署与实际时间不符。

  上述行为违反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3号)第十八条的规定,按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二)整改情况

  前述事项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对违规事项进行内部总结,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学习;加强了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对文件的内部把关流程,杜绝类似情况的出现。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3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具体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假设本次发行于2021年9月末完成,该预测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0,000,00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因此,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30,000,000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3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未考虑发行费用及股票回购注销等因素的影响。本假设不对本次发行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做出承诺,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的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059.2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410.70万元。假设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0年度增长10%、增长20%和增长30%三种情况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本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在预测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现金分红、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在预测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股票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8、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二、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不能在短期内实现预期效益,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股东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公司内生增长动力,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和“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

  近年来激光切割市场高速发展,市场前景较为广阔,公司通过“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和“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抢占市场契机,提升盈利能力,实现产业链延伸,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规模较大,若全部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和债权融资投入,上市公司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和偿债压力。故公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有效解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为公司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因此,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经营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公司现阶段最佳的融资方式

  由于银行贷款的融资额度相对有限,且将会产生较高的财务成本。如公司后续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主要借助银行贷款,一方面将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较高的利息支出将侵蚀公司整体利润水平,降低公司资金使用的灵活性,不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经营。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长期的资金支持,股权融资相比其他融资方式更具有长期性的特点,通过股权融资可以有效避免因资金期限错配问题造成的偿债压力,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开展,保持资本结构稳定,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步实现,公司盈利能力也将不断提高,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也将逐步消除,从而为全体股东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为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综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柏楚电子作为一家从事激光切割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致力于为激光加工提供稳定、高效的自动化控制解决方案,推动中国工业自动化的发展。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的募投项目包括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和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迎合市场需求、顺应公司发展战略,系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延伸,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联合创始人均来自上海交通大学自动化相关学科,建立柏楚电子后在运动控制领域深耕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实力及行业经验,现作为公司董事、高管、技术团队带头人活跃在公司研发一线。公司核心技术团队为激光切割控制系统领域的专业人才,从事工业自动化产品研制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研发与产品经验,对行业技术发展拥有深刻见解。在创始人及核心技术团队的带领下,目前公司已组建了一支稳定、专业、高素质的研发团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296人,研发人员142人,占比47.97%,硕士以上学历51人,占比35.92%。

  2、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技术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是国内首批从事光纤激光切割控制系统开发的技术型民营企业。十余年来不断完善产品功能、稳定产品性能,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接受度,保持产品竞争力。在经验丰富的核心技术团队的带领下,公司已拥有59项专利技术及集中于五大技术领域的多项专有核心技术,形成了能够覆盖激光切割全流程的技术链,技术体系的完整性全球领先,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技术保障。

  3、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早期的进口替代模式打破了原本由国外企业垄断的激光切割控制系统市场格局,目前已有包括大族激光、领创激光、华工法利莱、蓝思科技、杰普特光电、百超迪能、宏石激光、庆源激光、嘉泰激光、镭鸣激光、亚威机床、奔腾楚天等在内的500多家国内激光设备制造商客户、合作伙伴,在国内大量激光设备制造厂商自行组装生产设备的大背景下,公司已经积累的客户资源以及坚持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理念为持续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良好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促进业务健康、良好的发展,充分保护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公司将采取如下具体措施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本公司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为中长期的股东价值回报提供保障。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有效使用。

  (二)加快主营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投入“智能激光切割头扩产项目”、“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和“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推进,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收益,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和提升经营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着力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费用控制,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下转D3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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