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榕基软件”)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7年9月12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具体详见2017年8月24日、2017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于2017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于2017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于2018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1年9月11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1、2017年11月21日,华融榕基软件员工持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入的方式完成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本员工持股计划累计购买公司股票2,629,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约为0.42%。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完成股票购买之日起计算,即自2017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0日。
3、截至本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总额超过公司股本10%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情形;未出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完成股票的购买。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榕基软件股票全部出售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安排
1、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1年9月11日届满,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进行处置。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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