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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1月15日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08.27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2021年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如下:

  1.预留授予日:2021年1月15日

  2.预留授予数量:108.27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22人

  4.预留授予价格:6.8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一致

  7.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

  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②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3.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预留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4-00012号),对公司截至2021年2月23日新增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21年2月23日,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投资款合计7,427,322.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82,7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344,622.00元。

  四、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108.27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3月9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33,580,099股变更为434,662,799股。公司控股股东郎光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23.54%变更为23.48%,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1月15日。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合计为647.45万元,则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说明: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摊销费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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