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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投资者保护五方谈:

让无视市场纪律者付出高昂代价 1.8亿投资者立体保护就位

  “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伴随着该表述被写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投资者保护工作蓝图已愈发清晰。

  两会期间,就投资者保护话题,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多位首席经济学家、上市公司高管、公募基金负责人以及监管部门人士(其中4位是本次两会的代表委员)一致认为,应让无视资本市场纪律和规则者付出高昂代价,对1.8亿投资者的全方位、立体保护就位。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原主席肖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持续优化投资者保护机制,监管层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如先行赔付、责令回购等被实践证明是很有效的制度。

  “资本市场改革的宗旨之一就是强化投资者保护。”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资本市场推进注册制改革的同时,更加强化信披规范,避免损害投资者利益和投资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的诚信建设。此外,“零容忍”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新增代表人诉讼制度并逐步设立多家金融法院,有助于净化市场秩序、降低维权成本、保护投资者利益。

  全国人大代表、中南集团董事局主席陈锦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基础,更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上市公司更容易获得更多发展资源,也就更有条件保护投资者利益。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中,高质量的上市公司更容易获得投资者的青睐,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多保护,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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