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1-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未收到法院传票)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3月10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案号为“(2020)粤01民初2011号”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根据《应诉通知书》显示,广州中院已受理原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包括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在内 18 名被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传票及起诉状等案件材料。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的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0)粤 01 民初 2011 号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1-011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捷资源”)于2020年11月4日收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通过中国邮政EMS送达的函件,函称:公司与广州农商行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公司对广州农商行向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提供25亿元的信托贷款承担差额补足义务。详情参见2020年11月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2021年1月14日、1月15日,公司陆续从银行获悉,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通过与银行确认,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执行法院均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号均为(2021)粤01执保10号,申请的冻结金额均为人民币4,920,680,007.81元。详情参见2021年1月1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后,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银行账户、股权、固定资产等进行了核查是否存在被冻结的情形,经核查,除已披露的被冻结银行账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冻结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户、股权、固定资产等,同时律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情参见2021年1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之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上述重大事项的进展,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近日,公司发现部分资产存在被司法查封和司法冻结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司资产被司法查封和司法冻结情况
(一)本次公司不动产被司法查封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资产被司法查封及司法冻结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法院寄送的通知公司资产被采取保 全措施的有关任何法律文书,但通过查询显示,本次公司资产被司法查封及司法冻结的执行法院均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文书号均为(2020)粤01民初2011号,执行通知文书号均为(2021)粤01执保10号。
前期,广州农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已受理并立案(案号:(2020)粤01民初2011号),公司作为被告之一。 本次资产被司法查封及司法冻结均与(2020)粤01民初2011号案件为同一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目前,本次公司资产被司法查封及司法冻结情况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造成影响,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
2、经自查,除上述资产被司法查封及司法冻结及已披露的被冻结银行账户以外,公司其他资产不存在被查封和冻结的情形。在本次资产、银行账户被查封和冻结事项解除之前,尚不排除后续公司其他资产被查封和冻结的情况发生,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送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文件,尚未收到法院传票、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已聘请了律师作为该案件的代理人,分析案情,确定诉讼方案,并收集整理证据,为后续应诉做好准备。
公司的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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