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1-02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3月9日、3月10日、3月1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以上。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显示,预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将为负值,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披露《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并被受理登记的提示性公告》:债权人北京空港富视国际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于近日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申请被受理登记。
●公司已采取书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区兴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创电子”)进行函证并自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兴创电子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1年3月9日、3月10日、3月11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经公司书面向公司控股股东兴创电子进行函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兴创电子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司前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披露《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并被受理登记的提示性公告》(第2021-016号):债权人北京空港富视国际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于近日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申请被受理登记(案号【2021】闽01破申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申请人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或管理人将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第一款第(七)项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4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第2021-014号):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9亿元。因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尚未编制完成,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第2021-014号):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将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无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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