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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 进展暨权益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临2021-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司法划转未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 本次司法划转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46,049,32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98%,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7,541,31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3%。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盛宏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的27,541,311股(占公司总股本6.03%)被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3月4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3月5日在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公司已将上述情况于2021年3月6日、3月9日进行了披露,具体情况详见《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9)、《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0)。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进展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0日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07执225号】,将公司股东三盛宏业持有公司1,700万股股票、公司股东陈立军持有公司41,311股股票、上海兴铭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50万股股票划转到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

  二、司法划转后权益变动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编制《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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