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1-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收到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2021年3月10日,董事、总经理官勇先生增持股份163,600股,董事、副总经理吴国明先生增持股份521,800股,董事、董事会秘书赵芳华先生增持股份133,200股,监事会主席花天文先生增持股份134,000股,职工代表监事陶春雷先生增持股份144,700股,监事俞光明先生增持股份100,000股,副总经理赵伟锋增持股份100,000股,副总经理吴文海先生增持股份107,000股,财务总监周亚梅女士增持股份143,500股。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增持主体:

  董事、总经理官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吴国明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赵芳华先生,监事会主席花天文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陶春雷先生,监事俞光明先生,副总经理赵伟锋先生,副总经理吴文海先生,财务总监周亚梅女士。

  (二)本次增持实施前,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董事、总经理官勇先生持有1,202,134股,占公司总股份0.08%。董事、副总经理吴国明先生持有5,010,557股,占公司总股份0.35%。监事会主席花天文先生持有150,750股,占公司0.01%。监事俞光明先生持有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 副总经理赵伟锋持有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4%。副总经理吴文海先生持有19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0.01%。财务总监周亚梅女士持有112,100股,占公司0.01%。董事、董事会秘书赵芳华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陶春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 增持股份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 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 增持股份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547,800股,增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