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11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土地及房屋抵押贷款的议案》,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00,000,000.00元,贷款期限为1年,由公司提供产权清晰的土地和房屋作为抵押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订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的《最高额抵押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位于吉林市高新区长江街100号的部分土地及房产【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吉(2019)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42055号”、“吉(2019)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42035号”、“吉(2019)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42066号”、“吉(2019)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42063号” 、“吉(2019)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42050号” 、“吉(2019)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42039号” 、 “吉(2019)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42061号” 、“吉(2019)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42067号” 、“吉(2019)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42030号” 、“吉(2019)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42065号” 、“吉(2019)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42059号” 、“吉(2019)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42042号” 、“吉(2019)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42031号”】共有宗地面积51,818.9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1,077.42平方米;位于高新区深圳街99号的部分土地及房产【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吉(2019)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42069号” 、“吉(2019)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42068号” 、“吉(2019)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42056号”】共有宗地面积21,716.2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182.35平方米;位于昌邑区吉林大街江城化工总厂北综合楼3-B轴A-J轴的部分房产及土地【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吉(2019)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42033号”】共有宗地面积2,077.5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951.14平方米,抵押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作为贷款人民币100,000,000.00元的担保,担保期限1年。上述土地和房屋抵押期限2年,在抵押期间可循环进行贷款担保。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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