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议内容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做出,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44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和美”)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降低其融资成本,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人民币11,000万元
3、资助期限: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利率:本次借款利息参照公司在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6、借款偿还:借款期限届满,山东和美将借款本金及利息汇入公司账户。山东和美也可提前还款。
7、本次财务资助款项的用途:专项用于山东和美运所需资金。
8、反担保措施:山东和美股东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山东和美15%股权为山东和美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担保。
(二)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0785036248R
4、法定代表人:刘以林
5、注册资本:13,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6年01月20日
7、住所: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城大济路8号和美产业园
8、经营范围:肉鸭养殖;配合饲料(畜禽、水产、幼畜禽、种畜禽);浓缩饲料(畜禽、水产、幼畜禽、种畜禽)生产销售;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畜禽水产、反刍动物);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畜禽水产、反刍动物);复合预混合饲料(畜禽水产、反刍动物)生产销售;粮食收购;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饲料加工、销售;生产销售消毒剂(固体)/杀虫剂(固体)、非氯消毒剂(液体)/杀虫剂(液体)、粉剂/预混剂/散剂颗粒剂片剂、口服溶液剂;水产品、禽肉制品加工、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物饲料研发,饲料及饲料原料销售(不含粮食);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10、其他: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不存在对山东和美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因玉米、豆粕等原材料自2020年以来大幅上涨,带动饲料成本上涨,为降低饲料原料的成本,山东和美加大对小麦、糙米等优势原料的战略储备,从而需要大量资金来进行备货,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控股子公司山东和美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要,降低经营成本。本次财务资助由山东和美股东和美牧业以其持有的15%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可以降低违约风险,项目风险可控。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山东和美提供1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年利率参照公司在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同时本次财务资助由山东和美股东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15%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可以降低违约风险,项目风险可控。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项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唐人神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和美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唐人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45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01,531,197.10元;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680,000元,以上置换金额合计为302,211,197.1元。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6号)核准,截至 2021年2 月 8日止,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49,999,926.8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13,969,928.41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2月8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8日出具的天职业字 [2021]5256号验证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3、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6日,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01,531,197.10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拟置换金额与上述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2)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680,000.00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上述置换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 9208号)。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项目实际建设的需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01,531,197.10元;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680,000元,以上置换金额合计为302,211,197.1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 9208号),鉴证意见为:唐人神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1年2月26日止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唐人神截至2021年2月26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 9208号);
5、《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4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唐人神”)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5,231.01万元(以实际借款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佛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0 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1,242,8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42,8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15,389,6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6日出具的天职业字 [2020]456号验证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合计数据尾数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湖南株洲市现代食品加工中央厨房一期建设项目”,并进行募集资金变更,将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15,231.01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佛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单位:万元
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5,231.01万元(以实际借款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佛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金额范围内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四、借款人佛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8MA5448Y18T
3、住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工业大道566号办公楼102(仅作办公场所使用,住所申报)
4、法定代表人:龙军华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7日
7、经营范围:原种猪、猪苗、肉猪、饲料及猪精液的生产和销售(由下属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肉猪产品的销售,水果、蔬菜、花卉的种植、收购、销售及其相关副产品销售(涉及前置审批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其它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月31日,资产总额为10,984,740.73元,负债总额为2,614,000.00元,净资产为8,370,740.73元。2021年1月实现收入0元,净利润-18,880.2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佛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佛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唐人神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唐人神本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无异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42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唐人神”)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25,000万元分别向全资子公司禄丰美神养殖有限公司、武山美神养殖有限公司、武山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重庆湘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6号)核准,截至 2021年2 月 8日止,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49,999,926.8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13,969,928.41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2月8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8日出具的天职业字 [2021]5256号验证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其中,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单位:万元
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125,000万元分别向全资子公司禄丰美神养殖有限公司、武山美神养殖有限公司、武山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重庆湘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金额范围内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四、借款人基本情况
(一)禄丰美神养殖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31MA6P4F3X2T
3、住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和平镇和平政府内
4、法定代表人:龙军华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1日
7、经营范围:牲畜的饲养、批发;农副产品的收购、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月31日,资产总额为179,935,721.12元,负债总额为170,589,858.14元,净资产为9,345,862.98元。2021年1月实现收入0元,净利润-264,011.6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武山美神养殖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524MA71RHND74
3、住所: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洛门镇邓湾村
4、法定代表人:陈锋剑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2日
7、经营范围:生猪的饲养销售,农副产品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月31日,资产总额为143,113,960.36元,负债总额为135,243,074.35元,净资产为7,870,886.01元。2021年1月实现收入0元,净利润-578,345.1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武山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524MA74NNLD1T
3、住所: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周永红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2日
7、经营范围:饲料生产、销售及农副产品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月31日,资产总额为50,348,254.20元,负债总额为40,351,809.70元,净资产为9,996,444.50元。2021年1月实现收入0元,净利润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重庆湘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1MA60UK9T0C
3、住所:重庆市秀山县乌杨街道工业园区两园大道Ga20-3
4、法定代表人:周永红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0年04月21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月31日,资产总额为46,320,693.90元,负债总额为36,320,693.90元,净资产为10,000,000.00元。2021年1月实现收入0元,净利润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禄丰美神养殖有限公司、武山美神养殖有限公司、武山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重庆湘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25,000万元分别向全资子公司禄丰美神养殖有限公司、武山美神养殖有限公司、武山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重庆湘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唐人神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唐人神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无异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41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银行要求,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龙伟华及其配偶周毅伟为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茶陵县支行的5,000万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主债权履行期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2021年3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龙伟华,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43022419760404********,住所:湖南省茶陵县下东接到****,通讯地址:株洲市茶陵县下东街道龙华科技园,任职:目前担任龙华农牧董事、总经理。截至目前,龙伟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0.22%,为公司监事,龙伟华为公司关联方。
2、周毅伟,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4324021977********,住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通讯地址:株洲市茶陵县下东街道龙华科技园,任职:株洲市九鼎饲料有限公司监事,与龙伟华系夫妻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龙伟华及其配偶周毅伟为龙华农牧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茶陵县支行的5,000万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履行期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基于银行要求而为公司子公司龙华农牧提供担保,龙华农牧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基于银行要求而为公司子公司龙华农牧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龙华农牧发展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龙华农牧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今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龙伟华、周毅伟没有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与关联人龙伟华、周毅伟发生的交易,是为满足龙华农牧发展经营所需,同时基于银行要求而发生的。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与龙华农牧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与龙华农牧的独立性没有影响。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本次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履行具备完备性及合规性。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关联人龙伟华、周毅伟为公司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在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满足了龙华农牧发展经营所需,关联人对龙华农牧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唐人神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为满足龙华农牧发展经营所需,同时基于银行要求而发生的,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龙华农牧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唐人神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自然人保证合同》(龙秋华 、周毅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陵支行)。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46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唐人神”)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发信担”)拟为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和美”)及其各级子公司合作的禽类养殖户或饲料经销商(以下简称“担保对象”)在银行的贷款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担保贷款仅限用于向山东和美购买饲料。
2、山东和美拟与农发信担签署《合作协议》,山东和美对上述担保事项涉及的担保对象到期未履行的银行债务(包括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向农发信担承担60%责任(即不超过4,800万元);合作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山东和美对农发信担提供的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0785036248R
4、法定代表人:刘以林
5、注册资本:13,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6年01月20日
7、住所: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城大济路8号和美产业园
8、经营范围:肉鸭养殖;配合饲料(畜禽、水产、幼畜禽、种畜禽);浓缩饲料(畜禽、水产、幼畜禽、种畜禽)生产销售;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畜禽水产、反刍动物);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畜禽水产、反刍动物);复合预混合饲料(畜禽水产、反刍动物)生产销售;粮食收购;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饲料加工、销售;生产销售消毒剂(固体)/杀虫剂(固体)、非氯消毒剂(液体)/杀虫剂(液体)、粉剂/预混剂/散剂颗粒剂片剂、口服溶液剂;水产品、禽肉制品加工、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物饲料研发,饲料及饲料原料销售(不含粮食);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MA3MFYAHXH
4、法定代表人:魏华祥
5、注册资本:36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4日
7、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7号
8、经营范围:借款担保,债券发行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按照监管规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月31日,资产总额为4,996,660,183.25元,负债总额为839,598,589.96元,净资产为4,157,061,593.29元。2021年1月实现收入26,170,985.61元,净利润7,910,973.1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合作模式及风险控制措施
1、农发信担为山东和美及其各级子公司合作的禽类养殖户或饲料经销商在银行的贷款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山东和美对担保对象到期未履行的银行债务(包括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向农发信担承担60%责任(即不超过4,800万元)。
2、担保对象仅为与山东和美合作经营稳定的禽类养殖户或饲料经销商。
3、担保对象获得贷款后仅限用于向山东和美购买饲料。
4、为有效防控风险,山东和美要求养殖户提供全额反担保,反担保的形式依据养殖户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保证担保、房产棚舍抵押担保等,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在有权部门实现担保登记确认;要求饲料经销商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形式依据经销商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保证担保、房产、车辆、棚舍抵押担保等。
5、控制担保额度比例:农发信担对担保对象提供总担保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单户担保额度10-300万元,其中:肉鸭养殖类养殖户担保额度:单批次养殖规模×13元;肉鸡养殖类养殖户担保额度:单批次养殖规模×10元;饲料经销商类担保额度:上年度从山东和美采购饲料金额×10%。
五、董事会意见
此次农发信担为山东和美及其各级子公司合作的禽类养殖户或饲料经销商在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山东和美承担60%的分险责任,有利于进一步拉动公司饲料等销量,扩大公司产业规模。担保对象向山东和美提供反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农发信担为山东和美及其各级子公司合作的禽类养殖户或饲料经销商在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山东和美承担60%的分险责任涉及的担保事项,能有效解决产业链内养殖户、经销商的直接资金需求,担保对象获得担保贷款后予以封闭使用,仅用于购买公司的饲料,有利于巩固落实公司产业链布局,促进公司饲料等产业协同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子公司山东和美对外提供担保能有效解决公司产业链内养殖户的直接资金需求,担保对象获得担保贷款后予以封闭使用,仅用于购买公司的饲料等商品,有利于巩固落实公司产业链布局,促进公司饲料等产业协同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3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已审批的有效额度为634,183.42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90.69%;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5,469.42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68%;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已审批的有效额度为534,720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0.79%;公司及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6,693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1%,为子公司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对外逾期担保,大农担保对担保业务已提取相应风险储备金、保证金等,基本覆盖逾期担保金额,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3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拟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就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如下认可意见:
一、《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与关联人龙伟华、周毅伟发生的交易,是为满足龙华农牧发展经营所需,同时基于银行要求而发生的。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与龙华农牧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与龙华农牧的独立性没有影响。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江帆、余兴龙、张少球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38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所议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禄丰美神养殖有限公司、武山美神养殖有限公司、武山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重庆湘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二、《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项目实际建设的需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佛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四、《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本次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履行具备完备性及合规性。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关联人龙伟华、周毅伟为公司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在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满足了龙华农牧发展经营所需,关联人对龙华农牧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年利率参照公司在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同时本次财务资助由山东和美股东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15%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可以降低违约风险,项目风险可控。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项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独立董事:江帆、余兴龙、张少球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3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10日下午14时30分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及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3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5名监事均以书面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宏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25,000万元分别向全资子公司禄丰美神养殖有限公司、武山美神养殖有限公司、武山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重庆湘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01,531,197.10元;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680,000元,以上置换金额合计为302,211,197.10元。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佛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36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10日下午15时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及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3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书面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25,000万元分别向全资子公司禄丰美神养殖有限公司、武山美神养殖有限公司、武山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重庆湘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01,531,197.10元;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680,000元,以上置换金额合计为302,211,197.10元。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联方监事龙伟华及其配偶周毅伟为公司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茶陵县支行的5,000万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个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主债权履行期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26,939,96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人民币226,939,960元,由人民币979,077,582元变更为人民币1,206,017,542元,同意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以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规定条款。
本决议内容根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做出,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5,231.01万元(以实际借款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佛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降低其融资成本,公司拟向其提供11,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进行滚动使用,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将资金汇入其账户之日起算。
为担保财务资助的履行,山东和美股东和美牧业以其持有的山东和美15%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为山东和美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担保。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工作安排等原因,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 议案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待公司工作安排确定后再召集召开股 东大会,相关事宜将进行后续披露。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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