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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福建国电投签订意向协议 暨出售电站项目公司股权并提供异质结 组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协议涉及的光伏电站项目并购事项仅为意向性约定,具体以最终审批情况为准。

  ● 本协议涉及的光伏电站项目采购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效异质结HJT组件,具体以交易对方的项目实际实施进度确定。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以公司最终审批情况为准。

  一、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电力”)及公司参股公司苏州爱康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能源”)与国家电投集团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国电投”)签署了《辽宁、河南、山东400MW光伏电站项目的并购意向协议》,主要是基于三方有意愿共同打造异质结太阳能组件实证基地,共同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打造光伏行业优势品牌。

  爱康能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后续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及交易金额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国家电投集团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名称:国家电投集团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4MA348UFA9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伟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06月06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潘墩路188号(原潘墩路西侧)闽江世纪城-53地块E区E-5号楼20层07办公用房、08办公用房

  经营范围:新能源及智慧能源项目、电力项目、配电网、供冷(热)管网、供水管网、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投资、修理修配、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热、冷、水、蒸汽及附加产品和设备的销售;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节能技术咨询、专业承包、能源管理和营销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苏州爱康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苏州爱康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05347164XE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邹承慧

  注册资本:13,645.833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2年09月05日

  注册地址:张家港杨舍镇(塘市街道)金塘西路北侧1幢

  经营范围:能源工程技术服务;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EPC工程管理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能源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能源领域内的管理服务;太阳能光伏产品销售;水净化设备、空气净化设备、LED照明设备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经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作协议中与公司相关的内容

  (一)合作主体

  甲方:国家电投集团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丙方:苏州爱康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乙方、丙方有意转让持有辽宁、河南、山东400MW光伏电站相关项目公司的部分股权。同时乙方、丙方协调项目公司另一股东向甲方出让部分股权,致使甲方持有项目公司的控制权,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该等股权,乙方负责旗下项目公司光伏电站合规手续办理,及确保项目公司其余股东书面同意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行为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2、甲方同意在锦州中康60MW平价项目,辽宁佳鸿100MW地面项目采购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60MW高效异质结HJT组件。

  3、项目公司股权转让至甲方名下后,甲方优先采用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作为电站的运维单位,具体运维价格以双方签订的运维合同为准。

  4、三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各项条款、有关本协议的谈判及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商业秘密和经营机密等保密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在该项目的建设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口头或书面披露三方合作的相关事宜。

  5、三方合作具体事宜另行签订股权并购协议。如果三方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无法签订股权并购协议,则本意向书自动失去效力;但如果三方认可的特殊情况可对期限予以适当延长,三方可就此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需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2、该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的合作细节和模式尚需进一步磋商并签署正式协议,项目能否正式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3、如果本次交易实施,将促进公司资产结构调整,有利于高效异质结组件的市场推广,抢抓光伏市场发展机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4、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5、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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