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拍卖基本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2月9日、2021年2月10日、2021年2月27日、2021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吉华集团关于股东所持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吉华集团关于调整司法拍卖股份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吉华集团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吉华集团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吉华集团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吉华集团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吉华集团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吉华集团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 年03 月10 日10 时至2021 年03 月11 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然工贸”)持有的6,694,000股公司股份进行公开拍卖。
二、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本次司法拍卖已如期完成,拍卖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徐杏花通过竞买号H4215于2021/03/11 10:06:15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XX有限公司持有吉华集团6694000股股票(证券代码603980)”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40915429(肆仟零玖拾壹万伍仟肆佰贰拾玖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徐杏花持有17,500,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5%。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萧然工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5,096,965股(包含10,894,000股已经司法拍卖成交,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占公司总股本的2.15%。萧然工贸目前所持公司股份均被司法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15%。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司法拍卖后,后续将涉及缴费、股权变更过户手续等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司法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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