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1-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竞拍情况简介: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龙游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游李子园公司”)在2021年3月1日9:00至2021年3月11日9:30在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出让活动中,竞拍取得了龙游经济开发区M173地块和龙游经济开发区M174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交易概述
2021年2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龙游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扩产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2021年3月5日,龙游李子园公司与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龙游李子园公司在2021年3月1日9:00至2021年3月11日9:30在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出让活动中,以总价人民币1,440万元竞得龙游经济开发区M173地块和总价人民币562.71万元竞得龙游经济开发区M174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分别为48000平方米、18757平方米。并签署相关的《成交确认书》
公司本次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二、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双方
挂牌人: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竞得人:浙江龙游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
2、土地位置:龙游经济开发区M173地块、M174地块
3、土地面积: M173地块48000平方米
M174地块18757平方米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5、土地价格: M173地块人民币1,440万元
M174地块人民币562.71万元
6、后续事项: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逾期的每日按延期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竞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凭与经济开发区签订的《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及《成交确认书》到龙游县龙洲街道幸福路148号与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基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及发展需求,有利于强化公司竞争优势,促进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资金全部来源于李子园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根据相关规定及后续事项进展,龙游李子园公司将于近期与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项目的实施会因国家政策调整、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后续项目的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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