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针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全部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被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即2020年8月21日至2021年2月22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即2020年8月21日至2021年2月22日)期间,共计24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除前述人员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经与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本人确认,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其中,庄碧毫女士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存在卖出200股股票的行为,但其所获信息有限,经与其本人确认并综合交易数量、交易金额等要素判断,不存在利用本次内幕信息获取非法利益的情况。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即2020年8月21日至2021年2月22日)期间,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12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号厂房2楼会议室3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兆春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7人,代表股份105,364,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3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00,739,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09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4,625,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9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78人,代表股份5,364,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739,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2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4,625,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9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478,2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1589%;反对26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2521%;弃权62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58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78,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的83.4806%;反对26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的4.9512%;弃权62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1.56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477,4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1582%;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2343%;弃权640,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60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77,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的83.4657%;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的4.6026%;弃权640,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1.93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478,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1595%;反对24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2330%;弃权640,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60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78,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的83.4918%;反对24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的4.5765%;弃权640,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1.93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韩雪律师、欧阳婧娴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此外,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2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子公司博坤机电(苏州)有限公司于近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注:购买主体与发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进行质押。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进行质押。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四、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在存续期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总金额为22,913.00万元,自有资金理财产品总金额为24,850.00万元(含本次现金管理),未超过股东大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具体情况如下:
注:购买主体与发行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备查文件
进行现金管理及赎回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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