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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公司重要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重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ST海航、*ST海航B      编号:临2021-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3月15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一致行动人长江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租赁”)的《通知函》。函中通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已裁定长江租赁重整。

  ● 法院裁定公司重要股东海航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长江租赁重整,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上述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一、海航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被法院裁定重整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的公告》(编号:临2021-020号)。

  2021年3月15日,公司收到长江租赁《通知函》。函中通知,法院已裁定公司重要股东海航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长江租赁重整。

  二、风险警示

  1. 截至本公告日,海航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9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与一致行动人长江租赁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6.61%。海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江租赁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应收账款、关联担保等产生影响。

  2.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股东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 公司的上述重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文汇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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