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1-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台海核电,证券代码:002366)于2021年3月12日、3月15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1.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鲁0613破3号之一】、【(2020)鲁0613破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部分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关于子公司及关联公司被法院裁定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2021-024)。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目前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 定,进程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5.经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因公司2020年度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任务繁重及人员变动,预计无法按时进场开展审计工作,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变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8.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 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已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目前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 定,进程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维护 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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