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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 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0年12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详见公司2020 年12月5日、2020 年12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以大宗交易以及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买入裕同科技股票20,850,1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成交总金额655,095,217.26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31.42元/股。

  至此,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不存在差异。本次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即2021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15日。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公布、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有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公司及董事会持续关注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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