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15日14:5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李永前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695,433,689股,本次股东大会中,议案(一)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95,433,689股,议案(二)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24,636,740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445,107,997股。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445,107,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99.9999%。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0001%。
3、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总股份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同)2人,代表股份1,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0003 %。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445,107,5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2%;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二)审议《关于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事项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74,310,6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2%;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关联方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委派陈思佳、霍晴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