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1-014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代表双方的广泛合作,后续吉林万方百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百奥”)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与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苏州医工所”)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2、本协议的签订短期内不会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万方百奥于2021年3月11日与中科院苏州医工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共建“中科院苏州医工所万方百奥生物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以下简称“研究中心”),以技术为牵引、市场需求为目标,合作研发双方认同的高端医疗器械、疫苗免疫效果评价和第三方检测试剂等相关产品,共同组成一支紧密合作的研发、工程化、产业化团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和技术。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71783474XT

  法定代表人:唐玉国

  社会组织类型:事业单位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8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促进科技发展。医疗器械与仪器研究,生物学仪器研究,生物医学材料研究,生物试剂研究,生物技术与医学技术工程化研究,研究生教育、博士后培养、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相关知识产权运营。

  举办单位:中国科学院

  与公司关联关系:中科院苏州医工所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未与交易对手中科院苏州医工所发生类似交易。中科院苏州医工所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

  乙方:吉林万方百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一)合作背景及意义

  甲、乙双方对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医药、疫苗、疫苗免疫评价、高端医疗器械、第三方检测平台等领域的市场前景一致看好,且各方在该领域的合作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与核心竞争力。其中甲方已建成科技创新与工程化的研发平台,在研发疫苗免疫效果评价方法和第三方检测试剂等方面取得了部分阶段性成果;乙方拥有国内领先的生物技术研发及转化平台建设解决方案,拥有疫苗、重组蛋白类药物、疫苗免疫效果评价方法、第三方检测平台等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市场能力。

  (二)合作宗旨及目标

  依托甲方的科技创新与工程化研发平台优势,加快推动高端医疗器械创新技术、疫苗免疫效果评价和第三方检测试剂等产品的研发、转移转化和规模产业化,甲、乙双方决定合作共建“中科院苏州医工所万方百奥生物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以下简称研究中心),以技术为牵引、市场需求为目标,合作研发双方认同的医疗器械、检测试剂等相关产品,共同组成一支紧密合作的研发、工程化、产业化团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和技术。

  (三)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以多种形式紧密合作,共建研究中心,具体内容如下:

  1、以双方平台为依托,组建研究中心,研究中心将纳入甲方研究部门的管理体系,包括:管理制度、研究方向、条件建设、研究项目、经费使用、人员组成等。研究中心应当同时遵守乙方相关管理制度,拟开展相关研究方向、研究项目及经费使用等应当符合乙方利益。研究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乙方推荐,甲方聘任,副主任由双方推荐聘任。

  2、乙方负责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提供市场需求信息、产品研发目标,并负责合作开发产品的市场推广;乙方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拟合作研发的项目;甲方负责提供产品研发、工程化等方面的技术和人才团队支撑;双方共同促进研究中心的可持续发展。

  3、双方定期组织各种互访交流活动,根据需求可互聘对方人员,亦可依托各方平台招聘合作项目所需的各类人员。互聘人员应当与聘用方签订保密协议,遵守相应保密义务。

  4、双方充分利用国家与地方政府的相关优惠政策支持研究中心建设,共同策划申报国家及地方等各类项目,同时紧密协作,互相开放共享研发、工程化、市场等平台资源。

  (四)知识产权

  在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对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科技成果按下列方式及时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1、在合同签订之前各自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即使日后运用于合作开发,相应权益均归原各自所有。

  2、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合作所获得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权益具体比例视不同项目情况另行协议约定,且乙方享有该等科研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的优先使用权。

  3、由双方合作所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双方均有独自使用的权利,未经其他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技术秘密。若一方擅自转让,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如在合作过程中,一方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的,由该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双方共同完成的技术成果,如被第三方侵犯,双方应尽各自最大努力,共同合作维护权益。

  三、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迅速搭建与中科院合作的科研平台,并联合其专业的科研团队和研发平台,加快在高端医疗器械创新技术、疫苗免疫效果评价和第三方检测试剂等领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并实现产业化落地,拓宽公司在生物制品板块的布局,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公司预计该项合作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鉴于疫苗及生物制品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受技术、行业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研发进度及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跟进合作事项推进程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