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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15日,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乐波先生、杜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乐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杜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陈乐波先生、杜民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陈乐波先生、杜民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后,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陈乐波先生、杜民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将尽快组织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陈乐波先生、杜民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乐波先生、杜民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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