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现金池业务情况
1、业务概述
跨境双向人民币现金池业务是指根据跨国企业集团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非金融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为满足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实现集团内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集中管理,提高公司内部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拟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跨境双向人民币现金池业务。具体每笔发生额根据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合作机构
本次拟开展现金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及综合资金成本等综合因素选择。
3、本次参与现金池业务的公司
本次参与现金池业务的公司包括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
二、 相关事项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现金池业务相关合同、协议,在审批权限范围内向银行申请调整子公司名单、向银行申请调整现金池额度以及签署未尽事宜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三、 本次事项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该项业务,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将进一步实现境内外主体之间资金统一管理、调配和监控,将有效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在海外的业务拓展提供便利,推进公司的海外布局战略。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现金池业务有利于实现资金集中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开展的现金池业务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有利于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海科技”)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等值6亿元人民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以固定换汇成本、稳定和扩大进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为防范公司外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拟开展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本次批准发生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累计不超过等值6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交易对手: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币种与业务品种: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印度卢比、印尼盾等。
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5、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策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协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以固定换汇成本、稳定和扩大进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等原因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付款预测: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授权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依托于公司具体经营业务进行,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满足正常经营和业务需要,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本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等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奥海科技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奥海科技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5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传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昊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郭建林、李志忠、刘华昌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由4名非独立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刘昊、刘蕾和刘旭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刘昊、刘蕾和刘旭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节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9,037,523.2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8,514,879.24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851,487.9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82,130,883.73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3,794,275.05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8,08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54,240,000.00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54,24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235,040,000股。经过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预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与股东的合理回报,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经核实后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参考行业和当地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4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为7.2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的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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