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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 摘牌后转入股转系统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ST宜生            公告编码:临2021-047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3月22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

  ●根据相关规定,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聘请代办机构,协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预计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45个工作日,开始在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相关事项公司将另行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代办机构后续刊登的确权公告。

  一、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2月22日,公司股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2.1条第(一)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1.5条、第13.2.1条和第13.2.7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1.7条、第13.2.11条和第13.6.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1.8条的规定,公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公司如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核。

  二、摘牌日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2021年3月22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摘牌后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后续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股转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现将股票摘牌后转入股转系统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股东需在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其股票方可在股转系统进行挂牌转让。股东可到公司聘请的代办机构或其他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代办券商办理股份重新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为顺利完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聘请代办机构,协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预计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45个工作日,开始在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相关事项公司将另行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代办机构后续刊登的确权公告。

  四、终止上市后的联系人、联系地址及通讯方式

  1、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

  3、联系电话:0754-85741912

  4、联系传真:0754-85100797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ST宜生            公告编码:临2021-046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02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1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股票种类、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ST宜生

  3、股票代码:600978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2月22日,公司股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2.1条第(一)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1.5条、第13.2.1条和第13.2.7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1.7条、第13.2.11条和第13.6.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1.8条的规定,公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公司如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核。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将尽快聘请代办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四、终止上市后的联系人、联系地址及通讯方式

  1、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

  3、联系电话:0754-85741912

  4、联系传真:0754-85100797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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