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3号),公司于2017年6月9日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2元,募集资金人民币229,29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137,66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390001号)。
(二)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1-12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391.5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417.8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台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391.5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事项。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迪生力公司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迪生力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迪生力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迪生力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附件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2020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1-017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发生,受让方亿宝公司所在区域处于美国重点疫区,导致其未能及时融资到位,造成股权转让款项未能足额按时支付完成。截至2020年3月15日,亿宝公司已支付股权转让款488万元,对应食品公司股份数为9.38%;力峰投资已支付股权转让款208万元,对应食品公司股份数为4%;罗洪锡已支付股权转让款450万元,对应食品公司股份数为8.65%。经食品公司各股东多次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公司拟与亿宝公司、力峰投资、罗洪锡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同意对此前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交易签署补充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后,食品公司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持有其76%的股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交易事项需取得江门市商务局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符合规定的报备程序,争取顺利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一) 交易基本情况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生力”)于2018年7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在广东省台山市设立子公司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并于2018年7月11日取得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与罗洪锡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食品公司16%股权转让给罗洪锡先生。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转让子公司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或“标的公司”)56%股权,其中:拟向美国Yi Bao Produce Group Inc.(以下简称“亿宝公司”或)转让51%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652万元,拟向江门市力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峰投资”)转让5%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60万元。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分别与亿宝公司、力峰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变更。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发生,受让方亿宝公司所在区域处于美国重点疫区,导致其未能及时融资到位,造成股权转让款项未能足额按时支付完成。截至2020年3月15日,亿宝公司已支付股权转让款488万元,对应食品公司股份数为9.38%;力峰投资已支付股权转让款208万元,对应食品公司股份数为4%;罗洪锡已支付股权转让款450万元,对应食品公司股份数为8.65%。经食品公司各股东多次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公司拟与亿宝公司、力峰投资、罗洪锡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同意对此前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二)公司财务总监秦婉淇担任力峰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力峰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力峰投资本次签订股权转让之补充协议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但需取得江门市商务局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江门市力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MA53JJ7L0N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住所:台山市台城西湖工业区兴业路9号办公楼A1一楼
5、执行事务合伙人:秦婉淇
6、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212 万元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日期:2019 年 7 月 29 日
9、主要合伙人情况/关联关系:
10、 2020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 212.30万元,净资产212.3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 0.20万元。
11、 力峰投资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非关联方介绍
1、 Yi Bao Produce Group Inc.
(1)公司名称:Yi Bao Produce Group Inc.
(2)法定代表人:Gordon Chen
(3)注册资本:100 万美元
(4)注册地址:3015 Leonis Blvd. Vernon, CA 90058(美国)
(5)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8 日
(6)经营范围:农产品批发。
(7)股权结构:Gordon Chen 持有 60% 的 股权,Yan Ru Chen 持有 40%的股权。
(8)2020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648.95万美元,净资产151.88万美元,营业收入3446.88美元,净利润40.77万美元。
2、 罗洪锡
罗洪锡,男,中国国籍,2002年至今担任台山市华宇纸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台山市华宇纸品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2020年4月至今担任台山华发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台山华发贸易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国内贸易、生产、销售:纸制品、日用品、劳保用品等。
三、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
1、 交易标的的名称: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2、 交易股权说明: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 交易类别: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07 月 11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点:台山市斗山镇公园路 5 号后座地下之一
法定代表人姓名:GORDON CHEN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收购、销售、网上销售:食用农产品、水产品;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初级加工;食品加工;销售、培育:树苗;普通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餐饮配送;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标的公司股东情况
本次交易后股权比例情况:
(四)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单位:元/人民币)
(五)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其他应说明的情况:
因食品公司此前尚未满足控制权转移标准,2020年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本次交易签署补充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后,食品公司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持有其76%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委托标的公司理财以及标的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 本次交易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1、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发生,受让方亿宝公司所在区域处于美国重点疫区,导致其未能及时融资到位,造成股权转让款项未能足额按时支付完成。公司同意与亿宝公司、力峰投资、罗洪锡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
2、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是基于上市公司经营规划和发展战略调整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和策略。
3、本次签订补充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后,食品公司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变化。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4825.71万元。由于标的公司自 2018 年 7 月 11 日设立以来未实际开展业务,经公司与转让方协商,以标的公司整体估值为目前净资产为基础,最终协商确定标的公司整体估值为人民币 5200万元。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商业合理性及公允性。
六、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亿宝公司、力峰投资及罗洪锡分别就本次购买股权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公司与亿宝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
转让方: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Yi Bao Produce Group Inc.(乙方)
原合同内容: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共人民币2550万元出资额,以人民币2652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四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变更为: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10%的股权共人民币500万元出资额,以人民币520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2021年6月30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除以上条款变更外,原股权转让合同其他内容不变。
二、 公司与力峰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
转让方: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江门市力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
原合同内容: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5%的股权共人民币250万元出资额,以人民币260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四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变更为: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4%的股权共人民币200万元出资额,以人民币208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2021年6月30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除以上条款变更外,原股权转让合同其他内容不变。
三、 公司与罗洪锡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
转让方: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罗洪锡(乙方)
原合同内容: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16%的股权共人民币800万元出资额,以人民币832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变更为: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10%的股权共人民币500万元出资额,以人民币520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2021年6月30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除以上条款变更外,原股权转让合同其他内容不变。
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不存在需要回避的关联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本次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子公司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在经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后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经营规划和发展战略调整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对食品公司的控制权,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和策略。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公允,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与食品公司其他股东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做出的决定,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对食品公司的控制权,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和策略。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标的公司整体估值不低于目前净资产为基础,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子公司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需取得江门市商务局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符合规定的报备程序,争取顺利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3月15日
公司代码:603335 公司简称:迪生力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实施2020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铝合金车轮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公司专注于汽车铝合金车轮及汽车轮胎高端产品的开发和技术,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及产品推广,拥有自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成熟稳定的自营销售网络。公司一直重视产品研发设计及巩固制造生产基地,目前为止已建立成熟稳定的研发和制造体系,拥有国际先进设备和高新工艺技术,是国内少数具备生产26寸至30寸汽车铝合金车轮制造企业之一,产品安全、质量可靠、款式多元化是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产品主要面对汽车精品改装市场,公司品牌及产品获得全球高端消费客户青睐,深受消费者的肯定。
汽车产业行业是经济组成的重要部分之一,同时也是日常生活的刚需品,汽车行业生命力强,辐射大,汽车产业链带动相关的汽车配件企业,公司是汽车铝合金轮毂的生产制造商之一,随着全球汽车市场不断的扩大,汽车部件制造业产值也会持续提升。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发展速度快速提升,对轻量化的高端铝轮毂需求越来越多。为了满足市场的需求,汽车铝轮毂行业未来发展潜力极大。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12月国内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84万辆和283.1万辆,同比增长5.7%和6.4%;2020年全年国内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降低2.0%和1.9%。中汽协表示,国内汽车产销恢复速度和程度全球领先,表现出强劲的韧性和动力。根据中国海关的资料显示,中国汽车铝轮毂2020年1-12月份全年累计出口数量为8717万件,累计出口金额合计35.36亿美元。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5,928,933.6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47%,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0,162,705.55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62.48%,主要经营数据见下表: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自 2018 年 1 月 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 1 月 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自2020 年 1 月 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然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合计19家,其中本年新增1家,本年减少1家,具体参阅年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1-015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度薪酬及2021年度董事、
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15日,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及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现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披露如下:
一、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注:1、李细勇于2020年5月8日离职;2、王国盛于2020年7月15日离职;3、秦婉淇于2020年1月12日至2020年5月8日担任副总经理兼首席风险官,于2020年5月8日担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二、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薪酬为每年6万元(含税)。
(2)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无薪酬;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3)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确认及2021年董事、监事薪酬预案。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016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2017年12月8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23号深圳中国人寿大厦1505、1506单元,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闽灿坤、伊戈尔、万润科技、威华股份等几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陶亮,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华谊嘉信、捷捷微电、万润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非,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公司近三年审计收费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和2020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容诚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1-017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6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台山市西湖外商投资示范区国际路1号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6日
至2021年4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将于2021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门力鸿投资有限公司、Lexin International Inc、Tyfun International Inc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社会法人股东,请法人股东持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公司所在地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广东省台山市西湖外商投资示范区国际路1号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0-5588095
传 真:0750-5588083
(五)登记时间:2021年04月01日-04月02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 14:30-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将对参会人员进行防疫管控,
现场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登记及体温检测等各项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1-008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5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并以记名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秋萍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 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和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与预测有差异符合正常商业化,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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