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西力科技 股票代码:688616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良浮路173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特别提示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力科技”、“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5,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34,118,65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7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水平
本次发行价格为7.35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3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3.3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0.4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7.7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C40)”。截至2021年3月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仪器仪表制造业(C40)”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6.13倍。
本次发行价格7.3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20.47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公司仍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业务发展受电网产业政策和投资安排影响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产品具有较强的专属用途,行业市场空间与下游电网的产业政策和投资安排高度相关。电网投资规模可能受国家产业政策、经济发展状况、各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科学技术进步情况、电网公司战略规划等多种因素影响,因而具有不可预见性。未来如电网产业政策发生较大的不利变动,电网投资规模下降,招标量减少,则发行人获取的业务规模可能会下降,继而直接影响发行人业绩水平。
(二)对主要客户国家电网存在依赖的风险
发行人的业务集中于电力行业,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网省公司,其中第一大客户为国家电网及其下属网省公司。2017年-2020年上半年,发行人对国家电网及其下属网省公司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3,615.97万元、23,559.73万元、35,729.10万元、16,292.9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45%、65.70%、84.04%、82.35%。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业务对国家电网存在一定依赖,如果国家电网由于自身原因或宏观经济环境的重大不利变化减少产品需求,而发行人又不能及时规模化拓展其他客户,则发行人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在各批招标中存在中标情况不确定的风险
国家电网对智能电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能够参与投标的企业较多,市场竞争激烈。国家电网基于降低投标人履约风险考量,在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的招标中,对每个分标通过限制投标人的中标包数实行中标总量限额控制,投标人在各分标能否中标,所中标包的大小均具有不确定性。对于产品需求数量更多的标包,意向投标人也更多,对于标包的竞争也愈加激烈,中标的不确定性也更强。因而在各批次招标中,发行人可能存在中标情况不确定的风险。
(四)中标量、中标金额与行业内领先企业有一定差距,毛利率水平整体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风险
与威胜控股、三星医疗、炬华科技、林洋能源等行业内领先企业相比,发行人中标数量、中标金额均存在一定的差距,中标规模的差距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毛利率水平。上述领先企业产品线广,业务规模大,其毛利率也相对较高。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85%、25.52%、29.29%、33.46%,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如果未来发行人不能进一步开拓下游市场,提升市场份额,扩大业务规模,则发行人将存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差距扩大的风险。
(五)ESAM芯片供应商单一的风险
发行人原材料采购中,芯片类材料采购比例较高,其中ESAM芯片是采购金额最高的芯片,是智能电表中起安全存储、数据加/解密等安全控制功能的重要芯片。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国内智能电表企业最主要的ESAM芯片供应商均为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发行人ESAM芯片总采购额中,自该公司采购的金额占比约98%。发行人ESAM芯片供应商相对单一,如果未来ESAM芯片在特殊情形下出现供应紧缺的状况,包括发行人在内的智能电表企业将很难在短期内找到合适的其他供应商,将直接影响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产品的生产交货能力,从而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发行人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之和分别为19,094.58万元、21,459.82万元、19,513.69万元、25,549.84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0.20%、59.84%、45.90%和129.14%(129.14%为2020年6月末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账面价值之和除2020年1-6月的销售收入得出。)。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国网、南网和下属各网省公司,货款的回收时间根据不同订单、不同省份客户的情况有所差异,如因客户资金调度影响付款节奏,客户付款计划不达预期,将会导致发行人资金压力加大,继而对发行人整体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年2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1〕492号”文,同意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14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本公司A股股本为15,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3,411.8656万股股票将于2021年3月18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西力科技”,证券代码“688616”。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3月18日
(三)股票简称:西力科技;股票扩位简称:西力科技
(四)股票代码:688616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5,000.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750.00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411.8656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1,588.1344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187.5万股(保荐机构跟投子公司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获配股票数量为187.50万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保荐机构跟投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安排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187.50万股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2、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385个,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506,344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05%,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23%。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7.35元/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5,000万股,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11.025亿元,不低于10亿元。同时,发行人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2,621.73万元、5,386.43万元,合计8,008.16万元,最近两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2019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42,513.4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86.43万元,发行人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综上,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Xili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Ltd.
发行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1,250万元
发行后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毅然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30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间:2016年6月20日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良浮路17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造、加工: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智能水表,充电桩。 服务:智能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电能表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批发、零售: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力线载波通讯设备,电话机,传真通信设备,智能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公司专业从事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电能计量箱等电能计量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将高精度计量、软件模块化、数据库、控制电路设计、通信、数据安全等核心技术与精密仪表制造相融合,为下游客户提供高精度、低功耗、多功能的电能计量产品。
所属行业:C40 仪器仪表制造业
邮政编码:310024
电话号码:0571-56660370
传真号码:0571-56660369
互联网网址:www.cnxili.com
电子邮箱:zqb@cnxili.com
信息披露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周小蕾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宋毅然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4,983.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比例为44.29%。同时宋毅然先生在发行人股东德清西力中拥有73.96%的合伙份额,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德清西力持有发行人5.79%的股份。宋毅然先生合计控制发行人50.08%的股权,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宋毅然先生,男,195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103195611******,大专学历。1976年至1980年就职于浙江电力修造厂,1980年至1987年就职于浙江电力仪表厂,1987年至1999年任杭州西湖仪表工业公司总经理,其中1995年至1999年间兼任杭州电度表厂厂长。1999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6月至今担任股份公司董事长。
(二)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1、董事简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共设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各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2、监事简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共设监事5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本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具体情况如下: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有5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4、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有5人,具体情况如下: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和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监事徐新如先生之配偶邵素琴女士,担任发行人总师办副主任,通过德清西力间接持有发行人7.50万股,占发行后股本的0.05%。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任何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已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出具承诺,具体承诺内容详见“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情况。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中有德清西力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清聚源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个员工持股平台。
1、德清西力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德清西力持有发行人股份651万股,占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4.34%。
(1)德清西力的基本情况
(2)德清西力的出资人构成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德清西力的合伙人出资及在发行人处的任职情况:
2、德清聚源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德清聚源持有发行人股份474万股,占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3.16%。
(1)德清聚源的基本情况
(2)德清聚源的出资人构成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德清聚源的合伙人出资及在发行人处的任职情况:
德清西力、德清聚源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1,250.00万股,本次发行3,7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5,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不存在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仅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组成,跟投机构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最终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3,7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7.35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市盈率为20.47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其中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1.75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36元(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4.21元(按照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7,562.50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0号)。该验资报告的主要结论如下: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1年3月12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562.50万元,减发行费用4,241.5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20.91万元。”
九、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4,241.59万元(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包括:
十、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3,320.91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35,858户。
十二、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37,500,000股。其中,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875,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1,375,000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21,375,000股,无放弃认购股份。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4,250,000股,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14,225,809股,放弃认购数量为24,191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24,191股。
十三、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已披露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上市公告书中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7-12月和2020年1-12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7-12月和2020年1-12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审阅报告》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根据目前经营情况,合理预计2021年一季度可实现的营业收入为7,800万元至8,300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135.06%至150.13%;预计2021年一季度可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至1,300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158.67%至180.22%;预计2021年一季度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0万元至1,200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333.21%至372.59%。上述2021年一季度业绩情况系发行人初步预测的结果,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与经营业绩较为稳定,总体运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已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二、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的进展情况正常;
(二)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采购和销售价格、采购和销售方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除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借款等商务合同外,公司未订立其他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内容无异常;
(十三)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认为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基本条件;申请文件已达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国金证券同意保荐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并承担保荐机构相应责任。
三、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
顾兆廷先生,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董事,具有7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参与利通电子(603629.SH)IPO项目,目前无其他申报的在审企业,未担任上市及再融资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朱玉华女士,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具有23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先后主持或参与了通富微电(002156.SZ)IPO项目、秀强股份(300160.SZ)IPO项目和利通电子(603629.SH)IPO项目,目前作为保荐代表人申报的其他在审企业为2020年8月11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申报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宋毅然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承诺
(1)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下转C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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