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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1日以邮件结合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T2大楼5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李志江、张义忠、陈士、谢香芝、独立董事蔡瑜、马传刚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李年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其中监事会主席梁鸿、监事姚雯及蔡承荣、执行总裁汪军、财务总监向光明、拟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潘兰兰、拟任副总裁刘江华以现场方式列席,常务副总裁刘姣以通讯方式列席。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更换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更换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潘兰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潘兰兰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经公司执行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潘兰兰女士、刘江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原常务副总裁刘姣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原副总裁卿北军先生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重要职务,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邵立伟先生不再担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刘姣女士、卿北军先生、邵立伟先生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对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董事会秘书潘兰兰女士通讯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T2大楼50层

  电子信箱:wanrun@mason-led.com

  办公电话:0755-33378926

  传    真:0755-33378925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7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潘兰兰女士:1987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本科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于2012年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1年3月入职本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法务副总监,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主任。

  潘兰兰女士通过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2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江华先生:1987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知识产权)专业,本科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于2020年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佛山市顺德区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法务主管、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18年6月入职本公司任法务副总监,现任法务总监、子公司深圳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子公司深圳星通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刘江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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