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1-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公司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CAC证审字[2021]0087号)确认,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0,285,334.65元;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52,803,961.89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54,835,870.6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60,861,525.13元,2020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762,524,691.1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55,950,22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71,545,245.3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10.8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满足股东合理回报需求,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2.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稳定,报告期末不存在大额的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此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大股东套现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3.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
4.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1-015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钢铁》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注:钢铁业包括汽车板簧、弹簧扁钢、优线、螺纹钢等业务;公司的餐饮和特种汽车等业务收入所占比重极小,从重要性角度在钢铁行业分部反映。
二、产销量情况
单位:万吨
注:销售量中含本期对子公司悬架集团销售弹簧扁钢18.9万吨。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数据,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各位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1-009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亲自出席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CAC证审字[2021]0087号)确认,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0,285,334.65元;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52,803,961.89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54,835,870.6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60,861,525.13元,2020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762,524,691.11元。
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55,950,22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71,545,245.3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0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 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资管计划、收益凭证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变更的议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的提名函,因工作变动,胡斌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方大钢铁提名李成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监事会认为:李成生作为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李成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任职,任期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前,胡斌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公司监事会对胡斌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7日
附件:李成生简历
李成生,男,1963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主任、企划部副部长,萍乡萍钢钢铁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经理,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经理、企划部副部长、投资发展部副部长,现任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李成生未持有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1-01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资管计划、收益凭证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一)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额度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品种
理财产品包括国债逆回购、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资管计划、收益凭证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五)授权期限
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为自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1.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投资标的的公司经营情况、资本市场表现等,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财务管理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等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原则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本项业务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1-01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及其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方大”)、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国贸”)、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贸易”)、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丰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钢铁丰南分公司”)、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重工”)及其子公司、天津百货商务贸易总公司梦幻分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贸易分公司”)等公司预计2021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38,840万元。
2021年3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志新、黄智华、雷骞国、敖新华、常健、饶东云、谭兆春、居琪萍、宋瑛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注册资本:103,533.9万元,主营业务:钢锭(坯)、生铁、钢板(带)、硅铁、铁矿石冶炼、制造、加工;仓储服务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方大钢铁经审计(合并)总资产5,207,427.78万元,所有者权益2,959,787.34万元,资产负债率43.16%,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840,229.81万元,利润总额970,459.59万元。
2.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注册资本380,597.0368万元,主营业务:石墨及炭素制品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方大炭素经审计(合并)总资产1,847,616.57万元,所有者权益1,586,744.75万元,资产负债率14.12%,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5,090.52万元,利润总额234,540.23万元。
3.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注册地: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汽车配件、五金工具、橡胶制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产品)、焦炭、矿粉(除金银)、石灰石、冶金材料、耐火材料、建材、钢材、水暖器材、建筑用金属制品等贸易。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方大国贸经审计(合并)总资产172,979.67万元,所有者权益26,252.66万元,资产负债率84.82%,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79,676.75万元,利润总额9,069.75万元。
4.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西省新余市,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铁矿石、铁精粉、焦炭、钢材等销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海鸥贸易经审计(合并)总资产36,292.89万元,所有者权益29,419.52万元,资产负债率18.94%,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9,313.55万元,利润总额9,529.11万元。
5.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注册资本:6,800万元,主营业务: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非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焦炭、矿粉(除金银)、石灰石、冶金材料、钢材、机械电气设备、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橡胶制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木材、煤炭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方大经审计(合并)总资产28,518.98万元,所有者权益4,540.09万元,资产负债率84.08%,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6,875.46万元,利润总额1,877.51万元。
6.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丰南分公司,注册地:河北省唐山市,主营业务:金属制品销售;矿产品购销;机械设备维修;检验检测计量服务;装卸;自营或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废旧物资销售(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除外)等。
2020年度,九江钢铁丰南分公司(未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36,183.89万元,净利润-1,212.24万元。
7.天津百货商务贸易总公司梦幻分公司,注册地:天津市和平区,主营业务: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电器修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皮革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食品经营;餐饮服务等。
2020年度,天津贸易分公司(未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64,150.7万元,净利润-936.6万元。
8.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辽宁省沈阳市,注册资本:357,142.857143万元,主营业务:机械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隧道施工等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金属工具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方重工经审计(合并)的总资产820,188.98万元,所有者权益301,131.34万元,资产负债率63.29%,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9,437.48万元,利润总额68,184.84万元。
(二)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方大集团持有方大钢铁100%股权,方大钢铁控制持有公司44.47%股权。
方大集团系方大炭素控股股东,持有方大炭素40.05%股权。
方大集团系方大国贸、天津贸易间接控股股东,方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一商”)100%股权,天津一商持有方大国贸100%股权、控制持有天津贸易100%股权。
方大集团系北京方大控股股东,持有北京方大100%股权。
方大钢铁系九江钢铁间接控股股东。方大钢铁持有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51.90%股权,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九江钢铁100%股权。
方大钢铁系海鸥贸易控股股东,持有海鸥贸易100%股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单位:万元
1.公司向方大钢铁销售商品主要是电,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按合同约定结算;
2.公司向方大钢铁销售钢材,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按合同约定结算;
3.方大钢铁将自有资产租赁给公司,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按合同约定结算;
4.公司向方大炭素及子公司采购碳化硅、电极等,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按合同约定结算;
5.公司向方大国贸采购锰硅合金、石灰石中块、废钢、无烟煤等,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按合同约定结算;
6.公司向海鸥贸易采购废钢,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按合同约定结算;
7.公司向海鸥贸易销售水渣,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按合同约定结算;
8.公司向北京方大采购无烟煤、耐材等,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按合同约定结算;
9.公司向九江钢铁丰南分公司采购钢厂用物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按合同约定结算;
10.公司向北方重工及子公司采购机械设备、备件制造及加工、工程服务、设计服务等,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按合同约定结算;
11.公司向天津贸易分公司采购空调、电器等,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按合同约定结算。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各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条件为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同意该项交易。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1-013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报表列报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及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对于经营租赁租入资产,承租人需先识别租赁,对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初始确认时,经营租入资产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租赁负债及其他成本(如初始直接费用、复原义务等)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折旧并确认折旧费用,同时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符合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除外。相应的,财务报告披露要求同步修订。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1年3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1-01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9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9日
至2021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于2021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方大特钢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方大特钢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方大特钢2020年年度报告》《方大特钢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方大特钢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方大特钢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方大特钢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方威先生、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等。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公司出具的持股凭证;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出具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7日——4月8日8:30-11:30,14:00-16:30
(三)登记地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四)传真号码:0791-88386926 联系电话:0791-88396314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二)现场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通讯地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邮政编码:330012。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507 公司简称:方大特钢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55,950,22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71,545,245.3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钢铁行业,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是冶金原燃材料的加工、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产品及其副产品的制造、销售。公司是集炼焦、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生产于一体的钢铁联合企业,拥有完整的“冶炼→轧制→汽车钢板弹簧加工”全流程特色产业链,拥有弹簧扁钢和汽车零部件产品特色优势和汽车零部件用钢→汽车零部件的产业链比较优势。公司主要产品有弹簧扁钢、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热轧盘条、热轧圆钢、冷墩钢、易切削钢及汽车零部件等。公司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测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两化融合体系认证企业,拥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试验室认可(CNAS)检测中心和江西省弹簧钢工程研究中心,其中弹簧钢生产与技术创新团队是江西省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公司先后获得“江西省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等22个国家级、18个省级、6个地市级奖项。
公司坚持“经营企业一定要对政府有利,对企业有利,对职工有利”的企业价值观,按照“变、干、实”的工作要求,持续以“鸡蛋里挑骨头”的劲头推进精细化管理,开展全方位对标赛马活动,实行“大兵团”作战,使生产呈现稳产、高产局面,制造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经营业绩,吨钢材盈利水平、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行业内名列前茅。
(二)行业情况
2020年是极为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洪涝灾害的影响,以及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下,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为钢铁工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从全年看,钢铁行业走出先抑后扬的行情。分季度来看,一季度受突发疫情影响,钢材价格大幅下挫,出现阶段性产销停滞,库存创下历史高位水平,行业面临亏损。二季度随着国家对疫情防控的显著成效和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下游用钢企业率先恢复活力,带动上游钢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供需错配使得钢材库存快速降低,市场心态随之逐步好转。国内钢铁产能三季度创下新高,前期供需矛盾得到修复,钢材价格进入振荡期。进入四季度,下游终端赶工现象明显,供需错配再现,库存加速消化,价格反弹幅度和速度达到年内最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实现产铁358.9万吨、钢421.68万吨、材424.74万吨,全年生产汽车板簧19.3万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0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7.8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4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5.08%。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1-008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5人,亲自出席董事1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CAC证审字[2021]0087号)确认,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0,285,334.65元;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52,803,961.89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54,835,870.6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60,861,525.13元,2020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762,524,691.11元。
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55,950,22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71,545,245.3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0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李晓慧担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166.35亿元(含166.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及项目建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贴现、票据质押贷款、存款质押等授信业务。在不超过上述授信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九、 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 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 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高层管理人员2020年度奖励薪酬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利益相关董事徐志新、敖新华、常健、居琪萍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2020年度奖励薪酬总额5,180万元(税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资管计划、收益凭证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徐志新、黄智华、雷骞国、敖新华、常健、饶东云、谭兆春、居琪萍、宋瑛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丰南分公司、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天津百货商务贸易总公司梦幻分公司等公司预计2021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38,840万元。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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