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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牧原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15日,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1】第29号),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认真核查,现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问题1:媒体反映,你公司固定资产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远高于同行业。请补充披露你公司近三年又一期的固定资产周转率,并结合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情况、生产经营模式等,说明你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是否存在异常。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近三年又一期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的比对分析

  近三年又一期,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近三年又一期,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情况如下:

  

  根据上两个表可见,公司固定资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显著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扣除保育、育肥舍后,公司固定资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存在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情况,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不存在显著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情况。造成该情况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生猪养殖模式存在差异。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生猪养殖模式对比情况如下: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生猪养殖模式来源于公开披露的信息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报告期内,公司的生猪养殖采用“全自养、全链条、智能化”养殖模式,而同行业上市公司多采用代养模式。代养模式因采用“公司+农户”的生产模式,相对具有“轻资产”的特点;而全自养模式需公司自主投资建设生猪养殖场。故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固定资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固定资产周转率较低。

  除此之外,公司与各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存在差异,也是造成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收益率有所差异的原因。近三年又一期,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生猪养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根据上表可见,公司生猪养殖收入的比例远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除生猪养殖业务外,温氏股份还包括肉鸡养殖等、新希望还包括饲料业务和禽业养殖等、正邦科技和天邦股份还包括饲料业务等。这些业务的资产周转效率普遍高于生猪养殖。

  综上所述,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和固定资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和生猪养殖模式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明显差异。近三年又一期,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不存在异常情况。

  二、公司固定资产与销售收入之间具有匹配关系

  近三年又一期,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及销售收入的增长情况如下:

  

  由上可知,近三年又一期,固定资产的平均增长率与营业收入的平均增长率基本维持一致,二者之间具有匹配关系,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不存在异常。

  三、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结论

  (一)会计师的核查程序:

  对固定资产执行下列核查程序:

  1、对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循环内部控制进行测试;

  2、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分析三年又一期新增在建工程项目的必要性;

  3、获取并核对三年又一期公司在建工程台账、预算、合同、发票、付款单据、竣工验收单;实地查看在建工程的建设状况;对在建工程的成本归集及结转固定资产情况进行核查,并履行了必要的分析性程序;

  4、对近三年与在建工程相关的建筑供应商的交易额和往来款余额进行函证;

  5、获取并复核公司对三年又一期末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判断的说明;

  6、对三年又一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周转率进行对比,分析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对营业收入执行下列核查程序:

  1、对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

  2、关注新增的客户,对部分自然人客户进行访谈;对近三年销售收入执行函证程序;

  3、获取并核对销售明细账、销售合同、与其销售发票、销售票据(载有客户信息、过磅称重等信息)、收款单据等;

  4、对销售收入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生猪产能与销售数量进行了分析性复核;检查牧原股份商品猪各月销售均价,并与销售当地生猪市场交易价格进行了比较分析;

  5、检查银行交易流水、银行对账单及未达账项调节表,并与销售收入进行核对;

  6、对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测试。

  (二)会计师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近三年又一期固定资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是因为公司和其他上市公司相比,生猪养殖模式不同、主营业务构成不同所致,且固定资产与营业收入都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二者之间具有匹配关系,因此近三年又一期固定资产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远高于同行业是合理的,固定资产周转率不存在异常。

  问题2:媒体反映,你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与收益不成正比,少数股东ROE远低于母公司股东ROE。请结合你公司近三年又一期财务数据,说明是否存在异常;结合你公司对主要子公司持股比例变化情况、主要子公司盈亏变化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利用少数股东损益调节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行为。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近三年又一期,公司加权平均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收益率和加权平均少数股东净资产收益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数据均为合并口径,其中2017-2019年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表可见,近三年又一期,公司加权平均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收益率与加权平均少数股东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动趋势保持一致。2019年和2020年1-9月,公司加权平均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加权平均少数股东净资产收益率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战略投资者合资成立的子公司均是在2019年末开始成立的,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但该部分子公司生猪养殖场的建设与产能形成需要一定的时间,故导致少数股东权益较大但少数股东损益较低,加权平均少数股东净资产收益率低于加权平均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收益率,公司不存在利用少数股东损益调节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行为。具体说明如下:

  一、少数股东权益情况分析

  公司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9月末的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0万元、141,837.02万元、860,383.46万元和1,497,835.75万元,增长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从2018年12月陆续引入安徽交控招商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外部战略投资者共同合资成立子公司,进一步扩大生猪养殖规模。

  截至2020年9月末,公司存在少数股东权益的重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注:上表列示公司自成立开始,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公司与少数股东无关联关系。

  二、少数股东损益情况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近三年又一期,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不存在利用少数股东损益调节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行为。

  2020年1-9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公司少数股东损益分别为209,378.85万元、22,209.44万元、787.02万元和0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存在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净利润是少数股东投资当月及之后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2019年和2020年1-9月存在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成立时间主要在2019年末以后,该些子公司的生猪养殖项目大部分都属于建设初期或待建项目,实现收益均需要一定的时间。故与原有已建成已经投产的生猪养殖项目相比,存在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净利润较低,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相应也较低。因该些子公司的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但因该些子公司的生猪养殖场的建设与产能形成需要一定的时间,故加权平均少数股东净资产收益率低于加权平均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收益率是合理的。公司不存在利用少数股东损益调节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行为。

  三、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结论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并阅读合资公司投资协议,银行回单,投资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

  2、获取并阅读与实收资本变动有关的会议决议、合同、协议等其他支持性文件、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

  3、复核三年一期少数股东损益计算表;

  4、检查合并财务报表并执行分析性程序。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少数股东损益按照规定计算,不存在利用少数股东损益调节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行为。

  问题3:媒体反映,你公司与关联企业河南牧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大量关联交易。请补充披露近三年又一期关联方为你公司承建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的情况,说明大量工程项目均由关联方承建的商业逻辑及合理性。同时,请从关联方承建项目的占比情况、成本构成情况、毛利率情况等方面,说明以上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

  回复:

  一、近三年又一期关联方承建的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情况

  近三年又一期,公司向河南牧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建筑”)接受工程劳务等。各年度,公司与牧原建筑的交易额及占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见,随着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建设规模的逐年提高,公司近三年又一期采购总额呈现上升趋势。同时,与牧原建筑之间发生的关联采购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较低,均低于20%。

  二、大量工程项目均由关联方承建的商业逻辑及合理性

  自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在营业税税目下,建筑业适用税率为3%,“营改增”后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这一政策对建筑行业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建筑企业需要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当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或抵扣不足,就直接增加了建筑企业税负。

  公司经过2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一批长期从事猪舍建设业务的建筑商和施工队。与常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相比,平层猪舍施工作业面大,机械化程度低,再加上猪舍新工艺、新设备不断迭代,特殊工艺多,承建公司猪舍建设的建筑商和施工队多为地方建筑企业,规模小、管理不完善,导致建筑企业税负大大增加,直接提高了建筑成本。

  基于该政策背景及养殖场建设的特殊因素,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8日设立牧原建筑,设立初衷是为了帮助建筑商规范管理,适应新的税收政策变化,进行成本管理。

  近几年,随着牧原股份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牧原建筑在实际运营中,还发挥了两个积极的作用:一是发挥集采优势,通过大规模集中采购大宗建筑材料和设备,降低建设成本;二是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批长期合作的优质工程建筑商,通过对长期合作优质建筑商的系统管理,牧原建筑能够有效整合优质建设施工资源,统一建设标准,对加快建设速度、确保工程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近年来牧原股份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从关联方承建项目的占比情况、毛利率情况

  牧原建筑主要是服务于牧原股份生猪养殖场的建设需求,从牧原建筑近三年又一期的收入、毛利率情况可以看出,设立牧原建筑的主要目的是服务于上市公司的快速发展、建设需求,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近三年又一期,牧原建筑营业收入、毛利率情况如下:

  

  近三年又一期,牧原建筑为公司承建项目所产生的收入占牧原建筑营业收入比例逐年升高,主要原因系在行业供需结构不平衡与行业集中度提升的大趋势下,在中共中央、国务院要求“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相结合,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政策背景下,公司近年来逐年加大对生猪产能扩张的投入。因公司向牧原建筑集中采购能够更有效整合整个工程等资源、标准,确保及时与质量,满足公司生产和经营的需要,尤其是2018年8月非洲猪瘟疫情爆发后对公司生猪疫情防控要求愈发严格的背景下,公司加大了与牧原建筑的合作。故牧原建筑为公司承建项目所产生的收入占牧原建筑营业收入比例也相应逐年升高。

  牧原建筑承建项目的成本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公司近三年又一期,牧原建筑及非关联建筑公司承建项目情况(单位:亿元):

  

  公司近三年又一期的猪舍单方造价情况(单位:元/平方米):

  

  根据上表,近三年又一期,各猪舍的单方造价的算数平均数分别如下:保育舍为1,175.16元,育肥舍为989.50元,后备舍为1,163.06元,怀孕舍为1,109.84元,哺乳舍为1,240.68元。

  公司猪舍单方造价2019年、2020年较2017年、2018年有显著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8月发生非洲猪瘟以来,公司主动提升生物安全等级,对猪舍进行升级改造,通过高效过滤、独立通风、集中供料等措施,营造生产安全屏障;通过研发智能饲喂、智能环控、养猪机器人等智能装备,为猪群提供高洁净生长环境,实现安全生产。公司不断探索猪舍设计的新升级,以提高猪舍建设质量,增加猪舍使用寿命,打造健康的猪舍环境,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近三年又一期,牧原建筑承建的猪舍单方造价与非关联方建筑公司承建的猪舍单方造价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与牧原建筑的关联交易价格是公允性的,具体说明如下:

  牧原建筑承建的猪舍单方造价情况如下(单位:元/平方米):

  

  根据上表,近三年又一期,牧原建筑承建的各猪舍的单方造价的算数平均数分别如下:保育舍为1,168.17元,育肥舍为979.36元,后备舍为1,153.23元,怀孕舍为1,099.58元,哺乳舍为1,229.12元。

  非关联方建筑公司承建的猪舍单方造价情况(单位:元/平方米):

  

  根据上表,近三年又一期,非关联方建筑公司承建的各猪舍的单方造价的算数平均数分别如下:保育舍为1,180.52元,育肥舍为994.22元,后备舍为1,168.45元,怀孕舍为1,114.87元,哺乳舍为1,246.73元。

  经比对,牧原建筑承建的猪舍单方造价与非关联方建筑公司承建的猪舍单方造价差异率较小,牧原建筑承建猪舍的关联交易价格是公允性的。

  问题4:请补充披露你公司近三年又一期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并说明计提折旧方法是否具有一贯性。

  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章后续计量的规定,公司近三年又一期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且具有一贯性,其中两次会计估计变更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一、近三年又一期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

  1、自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二、近三年又一期两次会计估计变更

  1、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17年6月22日我公司公布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公告编码:2017-102),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自2017年7月1日起开始拟调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机器设备、办公设备、仪器仪表量具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和残值率不变,仍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残值率仍为5%。具体如下:

  

  根据变更后的折旧年限,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会对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影响为:增加折旧262.13万元,减少净利润262.13万元。因该会计估计变更减少的净利润占2017年全年净利润的比例仅为0.11%,对当年度的净利润影响非常低。

  2、2019年公司开始向下游屠宰行业发展,于2019年3月6日成立第一家屠宰公司即全资子公司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曾用名:河南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肉食”),该公司于2020年10月投产运营,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中需要新增屠宰加工涉及的机器设备及房屋相关折旧政策。为节约养殖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公司于2020年开始新增楼房猪舍类型,于2020年3月20日成立第一家楼房猪舍养殖公司即全资子公司内乡县牧原现代农业综合体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0年9月投产运营,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中需要新增楼房猪舍折旧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章后续计量第十九条规定及公司屠宰加工相关设备和楼房猪舍的规划使用情况,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新增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因此2020年7月18日我公司公布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的公告》(公告编码:2020-108),新增屠宰加工涉及的机器设备及房屋、楼房猪舍三项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具体如下:

  

  平辅猪舍漏粪板下采用砖混结构,漏粪板上采用钢结构,耐久性不如混凝土结构,防腐处理采用常规做法,设计寿命30年,出于谨慎考虑,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采用12.5年计提折旧;而本次新增的楼房猪舍是混凝土框架结构,主体采用防腐(环氧涂层)钢筋,混凝土中添加抗渗剂,抗渗等级达到P6等级,楼板采用防水处理,单元内喷涂固化剂等处理措施,设计寿命为50年,其使用寿命要长于平辅猪舍,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采用20年计提折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上述两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问题5:请结合你公司近三年又一期的毛利率变化情况,说明是否与同行业存在明显异常。若存在,请说明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近三年又一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生猪业务毛利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注:因同行业可比公司均未披露三季度的生猪业务毛利率,故此处列示的为2020年1-6月的生猪业务毛利率数据作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的比对。

  近三年又一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均呈现大幅上升的趋势,公司生猪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一致的。

  最近一年又一期,公司生猪养殖业务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造成该情况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生猪单位成本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生猪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头

  

  根据上表可见,包括公司在内的同行业各可比公司之间的单位成本差异均较大。造成该情况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及各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种猪与仔猪来源、生猪产品结构和生猪养殖方式等存在差异。即:

  

  一、公司种猪、仔猪来源均为自产而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存在对外采购

  1、公司的种猪、仔猪来源均为自产而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存在对外采购,且因最近一年及一期我国生猪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向同行业可比公司供应的种猪、仔猪价格大幅上涨

  2019年及2020年1-9月,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对外采购种猪、仔猪的情况,尤其是对外采购仔猪普遍,而公司不存在对外采购种猪、仔猪的情况。

  因2019年及2020年1-9月我国生猪市场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同行业可比公司对外采购的种猪、仔猪育肥出栏的商品猪与自繁自育的仔猪育肥出栏的商品猪的单位成本差额被显著拉大。以2019年及2020年1-9月,同行业可比公司向公司采购的种猪、仔猪情况为例:

  

  根据上表可见,2019年及2020年1-9月,同行业可比公司向公司采购的仔猪价格均较上年同期显著拉大。2019年,公司对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仔猪销售均价为1,201.44元/头,较2018年的387.94元/头大幅增长209.70%;2020年1-9月,公司对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仔猪销售均价为1,985.49元/头,较2019年1-9月的1,031.34元/头大幅增长92.52%。

  2、因对外采购种猪、仔猪,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外采购仔猪育肥出栏与自繁自育仔猪育肥出栏的商品猪单位成本差异被显著拉大

  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新希望和正邦科技对外采购仔猪育肥出栏比例较大。根据《新希望:2020年12月2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新希望预计2020年出栏生猪800多万头,自有仔猪育肥出栏仅约为400万头以上”,即新希望对外采购仔猪育肥出栏约占50%;根据《正邦科技:2020年10月2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正邦科技外购仔猪育肥出栏占比为54%”。

  受2019年及2020年1-9月对外采购仔猪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2019年及2020年1-9月,同行业可比公司对外采购仔猪育肥出栏与自繁自育仔猪育肥出栏的商品猪单位成本差异被显著拉大,具体情况如下:

  

  注:1、新希望的数据来源于:2020年5月19日、2020年4月3日、2018年1月30日和2017年11月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0年12月18日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2、正邦科技的数据来源于:2019年9月30日、2020年4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根据正邦科技2019年10月17披露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其论述到2019年上半年外购仔猪的单位成本大幅高于自行养殖。

  以新希望的自产仔猪与外购仔猪育肥成商品猪的单位成本为例,新希望2018年对外采购的仔猪育肥出栏与自繁自育的仔猪育肥出栏的单位成本差仅约为1元/公斤,到了2019年,单位成本差拉大到了4.3元/公斤,而到了2020年,单位成本差已拉大到了10元/公斤。

  综上所述,因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对外采购种猪、仔猪而公司不存在对外采购仔猪的情况,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生猪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二、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生猪产品结构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般而言,在生猪产品中,种猪、仔猪的毛利率明显高于商品猪的毛利率。以公司为例,2019年及2020年1-9月,种猪、仔猪和商品猪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知,2019年,公司种猪和仔猪的毛利率分别为77.57%和63.00%,分别高于商品猪33.97%的毛利率43.60个百分点和29.03个百分点;2020年1-9月,公司种猪和仔猪的毛利率分别为80.97%和81.61%,分别高于商品猪58.73%的毛利率22.24个百分点和22.88个百分点。

  2019年和2020年1-9月,公司生猪销售的产品结构情况如下:

  

  根据上表可见,公司的种猪、仔猪销售量比例较大。除天邦股份外,同行业可比公司种猪、仔猪的销售比例均较低,且同行业可比公司还需要向包括公司在内的企业对外采购种猪、仔猪。2019年及2020年1-9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种猪、仔猪销售比例大致情况如下:

  

  注:1、天邦股份的数据来源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上表披露的是其2020年上半年的数据;

  2、新希望的数据来源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与2019年年度报告,上表披露的是其2020年上半年与2019年度的数据;

  3、正邦科技的数据来源于:2020年1-9月的各月生猪销售情况简报,上表披露的是其2020年1-9月的数据;

  4、温氏股份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未披露有销售种猪、仔猪。

  根据上表可见,相比公司,除天邦股份的种猪、仔猪销售比例较大且高于公司外,新希望、正邦科技和温氏股份的种猪、仔猪销售比例均低于公司。

  因仔猪的单位成本远低于育肥后的商品猪的单位成本、种猪与仔猪的毛利率高于育肥后的商品猪的毛利率,2019年及2020年1-9月,公司较大且上升的种猪、仔猪销售比例拉低了公司的生猪业务的单位成本,导致在2019年及2020年1-9月我国生猪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的背景下,公司生猪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三、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生猪养殖模式存在差异

  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生猪养殖模式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生猪养殖模式来源于公开披露的信息;

  根据上表可见,近三年又一期,公司的生猪养殖采用“全自养、全链条、智能化”养殖模式,而同行业上市公司多采用形式各异的代养模式。

  与代养模式相比,全自养模式对成本的节约优势体现在:

  一是在该模式下,公司无需向农户(或家庭农场)等支付委托养殖费用,从而降低了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头均委托养殖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头

  

  注:1、温氏股份最近三年的头均委托养殖费用来源于年度报告披露的委托养殖费用与当年出栏量的比值。2020年头均委托养殖费用来源于《温氏股份:2020年4月2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其头均委托养殖费用250元/头是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数据;

  2、新希望的2020年头均委托养殖费用来源于《新希望:2020年05月1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其头均委托养殖费用180元/头是截至2020年5月19日的数据;

  3、正邦科技的头均委托养殖费用来源于2020年3月12日投资者问答与《正邦科技:2018年1月2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根据其披露,头均委托养殖费用250-300元/头为其2020年3月12日的数据、头均委托养殖费用200元/头为其2018年1月24日的数据;

  4、天邦股份的头均委托养殖费用来源于《天邦股份:调研活动信息20200521》、《天邦股份:2019年4月24日投资者调研接待记录表》,根据其披露,头均委托养殖费用500元为其2020年一季度的数据、头均委托养殖费用200元为其2019年4月24日的数据。

  二是在该模式下,公司能够将饲料加工、生猪育种、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等生产环节置于可控状态,并通过各项规划设计、生产管理制度,在各生产环节实现了规范化、标准化作业。在此基础上,公司在饲养环节可以大量采用先进、高效率的自动化设备,实现“精准饲养”、提高了人均生产效率、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从而能够降低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

  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生猪养殖模式的差异,也会导致各公司的生猪业务毛利率有所差异。

  四、公司与各同行业可比公司自有仔猪育肥出栏的单位成本不存在显著差异

  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信息,近三年又一期,公司及各同行业可比公司自有仔猪育肥出栏的单位成本比对情况如下:

  

  注:1、新希望的数据来源于:2020年5月19日、2020年4月3日、2018年1月30日、2017年11月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正邦科技的数据来源于:2019年9月30日、2020年4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3、天邦股份的数据来源于《天邦股份:调研活动信息20200521》。

  根据上表可见,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自有仔猪育肥出栏后的商品猪单位成本不存在较大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生猪养殖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合理的。公司生猪养殖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主要原因系与种猪与仔猪来源、生猪产品结构和生猪养殖方式等存在差异。

  问题6:截至2020年9月30日,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24.96亿元,较2019年底增加105.76%;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债券合计275.58亿元,较2019年底增加225.4%。同时,2020年前三季度你公司发生利息费用1.68亿元,利息收入1,384.86万元。请以列表方式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利率水平,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关联人的共管账户。同时,请说明你公司利息收入远低于利息费用的原因。

  问题6-1:请以列表方式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利率水平,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关联人的共管账户。

  回复:

  2020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249,646.19万元,主要存放在境内,存放在境外的款项余额为0.44万元,系子公司牧原国际有限公司(香港)在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开立的一般账户活期存款余额。

  2020年9月末,公司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其他货币资金中的银行借款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受限资金,受限资金金额为60,012.42万元,其他货币资金中的其他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关联人的共管账户的情况。

  2020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9月末,公司银行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9月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问题6-2:请结合你公司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利息费用及收入的利率水平等具体情况,量化说明你公司利息收入远低于利息费用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2020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为224.96亿元,金额较高,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公司2020年1-9月经营业绩大幅增长导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应较大;二是因2020年1-9月生产规模与建设规模的扩大导致的月均资金缺口较大以及满足四季度集中采购和工程款支付的需求,公司2020年1-9月银行借款规模等大幅增长导致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应较大。

  由于贷款利率远高于银行存款利率,且公司有正常的固定资产以及经营类支出,货币资金余额小于有息负债余额,故公司利息收入远低于利息费用具有合理性。详见下表:

  

  注:①平均余额=每季度平均余额之和/4;②平均余额对应利率=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平均余额

  问题6-3:公司2020年9月末在持有大额货币资金的情况下,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9月末,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合称:银行借款)合计为2,357,903.45万元,较2019年末大幅增加1,820,622.46万元,增长率为338.86%,同期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为2,249,646.19万元。

  一、公司2020年9月末有息负债规模与收入规模、资产规模、经营和建设资金支出规模是匹配的

  一般而言,有息负债的规模(含银行借款、债券、融资租赁等)与收入规模、资产规模、经营和建设资金支出规模等直接相关。

  最近三年又一期,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经营和建设资金支出规模、有息负债余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注: 1、考虑到报告期各期,公司除有银行借款外,还存在发行债券等间接融资方式。为准确说明问题,上表中使用有息负债规模而非银行借款规模进行分析;

  2、经营和建设资金支出规模=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根据上表可见,公司有息负债的规模的变化是与公司收入规模、资产规模、经营和建设资金支出规模的逐年扩大趋势是一致的。

  最近三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有息债务余额占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经营和建设资金支出规模比例的平均值分别为31.46%、74.45%和62.91%。2020年9月末,公司有息债务余额占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经营和建设资金支出规模比例与最近三年末的平均值不存在较大差异。

  2020年9月末,公司有息负债余额的增长速度高于营业收入、经营和建设资金支出规模的增长速度,主要原因系上表中的营业收入、经营和建设资金支出规模仅为2020年前三季度的数据。假设四季度的营业收入、经营和建设资金支出规模与2020年前三季度的平均值一致,则公司2020年全年的营业收入、经营和建设资金支出规模分别为522.20 亿元和646.41亿元,是2019年全年营业收入、经营和建设资金支出规模的2.58倍和3.18倍,与有息负债余额的增长速度保持一致。

  二、公司2020年9月末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生猪养殖采用“全自养、全链条、智能化”养殖模式,生猪养殖场区的建设需投入大量的资金

  在行业供需结构不平衡与行业集中度提升的大趋势下,在中共中央、国务院要求“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相结合,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政策背景下,公司2020年加大对生猪产能扩张的投入,因公司生猪养殖采用“全自养、全链条、智能化”养殖模式,公司生猪养殖场区的建设均需投入大量的资金,而非“公司+农户(家庭农场)”代养模式下的轻资产模式,故仅依赖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入无法满足生猪产能扩张的资金需求,公司在最近一期增大了银行借款的规模。

  2019年及2020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1、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资金流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资金流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2、月均资金缺口=月均经营活动与投 资活动资金流出—月均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资金流入。

  根据上表可见,随着2020年1-9月公司加大对生猪产能扩张建设的投资和生猪养殖规模的扩大,公司2020年1-9月的月均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资金流出较2019年大幅增加180.75%,虽然因2020年1-9月我国生猪价格持续上升且处于高位及生猪出栏量的持续扩大,公司月均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资金流入也较2019年大幅增加147.29%,但是依然无法覆盖月均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资金流出额。2020年1-9月,公司月均资金缺口达131,924.53万元,即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的资金缺口合计为1,187,320.77万元。

  2、满足四季度集中采购和工程款支付的需求

  四季度,是公司原料(玉米)集中采购季节和工程款集中支付时段,公司在9月末前通过增加银行借款的规模适当增加现金储备量,以应对四季度集中玉米采购和工程款支付。

  受四季度集中玉米采购和工程款支付的影响,公司2020年10-12月的月均采购支出及工程支出约为79.58亿元,大幅高于2020年1-9月的月均采购支出及工程支出538,675.94万元(即2020年1-9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合计值的月平均数),月均差额约为257,124.06万元,即因2020年四季度集中采购款及工程款的支付,公司需提前多储备约771,372.18万元的资金。

  前述的该些资金缺口主要依靠银行借款等间接融资方式补足。故2020年1-9月,公司银行借款余额大幅增加。

  三、公司最近三年又一期货币资金与有息负债匹配性分析

  最近三年又一期,公司货币资金与有息负债的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根据上表可见,2019年末和2020年9月末货币资金占有息负债比例高于2017年末与2018年末均值水平。

  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为109.33亿元,金额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2019年11月、12月集中收到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70亿元投资款以及2019年12月末集中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投资款20.51亿元,共计90.51亿元,导致公司2019年末货币资金占有息负债比例较高。若扣除上述2019年末前投资款集中收取的影响,公司2019年末货币资金占有息负债比例为20.30%,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

  2020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224.96亿元,金额较高,主要原因包括:

  一是公司2020年1-9月经营业绩大幅增长导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应较大;

  二是结合前述2020年1-9月因生产规模与建设规模的扩大导致的月均资金缺口较大以及满足四季度集中采购和工程款支付的需求,公司2020年1-9月银行借款规模等大幅增长导致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应较大。

  随着2020年四季度公司的有息负债规模保持稳定及四季度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公司2020年末货币资金已大幅下降至145.94亿元,货币资金占有息负债比例也相应大幅下降至43.95%,与2017年末与2018年末均值水平不存在较大差异。

  截至202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占有息负债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注:因同行业上市公司的2020年度报告尚未披露,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货币资金/有息负债比例为截至9月30日的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占有息负债比例为43.95%,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货币资金占有息负债比例不存在较大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9月末货币资金与有息负债规模较大的情况与公司经营规模、经营模式、发展需求、融资等情况是匹配的。2020年9月末时点货币资金与有息负债规模较大并不代表着该情况长期、持续存在。随着整个2020年全年资金运营与使用的完成,公司2020年末货币资金占有息负债比例与公司2017年末与2018年末均值水平、同行业上市公司货币资金占有息负债比例均不存在较大差异。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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