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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D2版)

  2020年5月6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 2020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次解除限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所律师已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已经取得该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和授权

  1. 2021年3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因期间实施了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权益分派和第一个、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达成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数量由8,000股调整为15,360股,回购价格由11.36元/股调整为5.39元/股。

  2. 2021年3月16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尚需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及办理注销手续外,已履行的回购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回购事项完成后,激励计划将按相关规定继续执行。

  3. 2021年3月16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的调整,同意上述回购注销事项。

  4.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

  三、 本次回购的具体情况

  (一)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 本次回购注销股票的数量、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时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时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为: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派息时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时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派息时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经核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决定以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9,556万股为基数,向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已于2018年6月27日实施完毕。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结合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的变化情况,公司以总股本11,90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已于2019年5月29日实施完毕。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当前总股本19,029.696万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已于2020年7月7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依据《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且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2名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30%解除限售。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依据《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且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3名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30%解除限售。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合计解除限售60%。

  根据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以及公司说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1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20,000股,授予价格为11.36元/股,由于实施了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派息事项以及第一个、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根据《激励计划》的上述规定,需按上述调整方式对应回购注销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合计为15,360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5.39元/股。

  (三)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总股本200,827,737股,注册资本200,827,737元,上述回购注销全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0,827,737股减少至200,812,377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200,827,737元减少至200,812,377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尚应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经核查,上述议案已经载明了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

  本次回购注销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办理股票注销、工商变更登记及后续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经本所盖章并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签署页: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李  莹                                 李  莹

  刘福庆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1-00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82773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纤维素醚素有“工业味精”之称,具有用途广、单位使用量小、改性效果好、对环境友好等优点,在其添加领域内可明显改善和优化产品性能,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品附加值,被广泛应用于建材、医药、食品、纺织、日化、石油开采、采矿、造纸、聚合反应及航天航空等诸多领域,是国民经济各领域必不可少的环保型添加剂。

  随着我国经济的复苏,建筑业、食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下游行业对纤维素醚的需求逐渐释放,本行业发展迅速,利润水平显著提升。

  1、行业发展趋势

  (1)建材级纤维素醚的市场发展趋势

  得益于我国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建筑材料行业迅速发展,施工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者对建材的环保要求也越来越高,带动了非离子型纤维素醚在建材领域的需求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任务。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旧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棚户区改造政策覆盖全国重点镇。加快城市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加强市政管网等地下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等。

  此外,2020年2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指出“新基建”是未来我国基础建设的方向,会议提出“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打造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新基建”的实施执行有利于我国城市化建设朝智能化、科技化的方向推进,有利于增加建材级纤维素醚的国内需求量。

  (2)医药级纤维素醚的市场发展趋势

  纤维素醚广泛应用于药品的薄膜包衣、粘合剂、药膜剂、软膏剂、分散剂、植物胶囊、缓控释制剂等领域。纤维素醚作为骨架材料,具有延长药效时间、促进药品分散和溶解等作用;作为胶囊和包衣时,可避免降解发生交联固化反应,是生产药用辅料的重要原料。医药级纤维素醚在发达国家应用技术成熟。

  ①医药级HPMC是生产HPMC植物胶囊的主要原料,市场需求潜力大。

  医药级HPMC是生产HPMC植物胶囊的主要原料之一,占HPMC植物胶囊生产原料的90%以上,制成的HPMC植物胶囊具有安全卫生、适用性广、无交联反应风险、稳定性高等优势。与动物明胶胶囊相比较,植物胶囊在生产过程不需要添加防腐剂,而且在低湿条件下几乎不脆碎、在高湿环境囊壳性状稳定。植物胶囊由于具有上述优势,受到欧美发达国家和伊斯兰国家欢迎。

  大规模生产HPMC植物胶囊有一定技术难度,发达国家掌握了生产植物胶囊的相关技术。我国从事HPMC植物胶囊生产企业较少,起步较晚,HPMC植物胶囊的产量较小。目前,我国对HPMC植物胶囊准入政策尚不明确,HPMC植物胶囊在国内市场消费量很小,占全部空心胶囊消费量的比重很低,在短期内难以完全替代动物明胶胶囊。

  2012年4月和2014年3月,媒体先后曝光了部分国内药用胶囊厂采用皮革废料生产的明胶作为原料生产铬等重金属含量超标胶囊的事件,引发了消费者对药用和食用明胶的信任危机。该事件发生后,国家查处了一批非法生产使用不合格胶囊的企业,公众对食品和药品安全的认识也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国内明胶行业的规范经营和产业升级。预计,植物胶囊将成为未来空心胶囊产业升级的重要方向之一,是今后国内市场对医药级HPMC需求的主要增长点。

  ②医药级纤维素醚是生产医药缓控释制剂的关键原料。

  医药级纤维素醚是生产缓控释制剂的关键原料之一,缓控释制剂在发达国家广泛应用于药品生产。缓释制剂可实现药效缓慢释放的作用,控释制剂实现控制药效释放时间及剂量的作用。缓控释制剂可保持服用者血药浓度平稳,消除普通制剂吸收特性造成血药浓度的峰谷现象引致的毒副反应,并延长药物作用时间,减少服药次数和用药量,提高药效,可较大幅度提高药品的附加值。长期以来,控释制剂专用HPMC(CR级)的核心生产技术掌握在少数国际知名企业手中,价格昂贵,制约了产品的推广应用和我国医药产业升级。发展缓控释专用的纤维素醚,有利于加快我国医药产业升级,对保护人民生命健康有重要意义。

  同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药物新剂型、新辅料、儿童药、短缺药的开发和生产”列为鼓励类。因此医药级纤维素醚及HPMC植物胶囊作为药品制剂和新辅料,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预计未来市场需求趋势将持续上涨。

  (3)食品级纤维素醚的市场发展趋势

  食品级纤维素醚是公认的安全食品添加剂,可用作食品增稠剂、稳定剂和保湿剂,起到增稠、保水、改善口感等作用,在发达国家得到普遍应用,主要用于烘培食品、胶原蛋白肠衣、植脂奶油、果汁、酱料、肉类及其他蛋白质产品、油炸食品等。中国、美国、欧盟以及其他很多国家允许HPMC和离子型纤维素醚CMC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我国的食品级纤维素醚在食品生产中的使用比例较低。主要原因是,国内消费者对纤维素醚作为食品添加剂功能认识的起步较晚,在国内市场仍处于应用推广阶段,加上食品级纤维素醚的售价较高,纤维素醚在我国的食品生产中的使用领域较少。随着人们对健康食品认识的提高,国内食品行业对纤维素醚的消费量有望进一步增长。

  2、行业竞争格局

  目前,非离子型纤维素醚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状态。公司是国内非离子型纤维素醚的主要生产厂家。HPMC是公司产销量最大的纤维素醚产品,主要应用于建材领域、医药、食品等领域。

  国外大型纤维素醚厂家的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及日本等经济发达地区。我国所需的少部分医药级、食品级产品和高端型号建材级纤维素醚由国外知名企业提供,进口量占国内市场消费总量比例较低。

  近年来,纤维素醚行业内的中国企业在市场份额、产品竞争力、综合技术服务能力等方面逐步赶超欧美、日韩等企业,并在国家科技强国、制造强国等战略的引领下,逐步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布局,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加强。未来,中国企业在纤维素醚市场的竞争力将保持高速增长。就国内市场而言,未来随着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将促使行业集中度向一些具备技术、资质、资金、人才、规模等综合优势的大企业聚集。缺乏技术创新、服务能力和独特商业应用模式的企业将逐步被淘汰,竞争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数量将大幅减少,行业面临着大者恒大,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

  公司致力于非离子型纤维素醚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自主研发、生产全系列建材级、医药级和食品级非离子型纤维素醚产品的能力。从2000年开始进入非离子型纤维素醚行业,公司经过二十余年的技术研发能力和生产工艺经验的积累,掌握了生产纤维素醚的核心技术,从小型装置成长为大规模装置连续生产,在纤维素醚的产销规模、生产技术、产品种类、产品质量稳定性和生产环保措施等方面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现已成长为国内第一、全球第四的纤维素醚供应商。

  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用途

  

  建材级纤维素醚作为高性能外加剂,可以提高建筑材料的保水性及增稠性,改善施工的和易性,保证其在满足具有较好的施工性能,被广泛用于改善和优化包括砌筑砂浆、保温砂浆、瓷砖粘接砂浆、自流平砂浆,以及PVC树脂制造、乳胶漆、耐水腻子等在内的建材产品的性能,使之符合节能、环保等要求,提高建筑、装饰的施工效率,并间接地应用于各类型建筑工程的砌筑及抹面施工、内外墙装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关于新型建材节能、环保的发展方向。

  公司生产的建材级纤维素醚以中高端型号的建材级HPMC为主,其主要应用领域包括保温砂浆、瓷砖粘结剂、自流平、壁纸胶等干混砂浆领域,以及聚氯乙烯(PVC)、电子浆料等领域;另有一部分普通型号产品,主要应用于预拌砂浆、普通砂浆和刮墙腻子等。

  医药级纤维素醚是医药行业的重要辅料,在医药行业广泛用于薄膜包衣、粘合剂、药膜剂、软膏剂、分散剂、植物胶囊、缓控释制剂等药用辅料。医药缓控释制剂(包括缓释制剂和控释制剂)专用的医药级纤维素醚核心技术长期由国外知名企业控制,国内仅少数企业掌握用于控释制剂纤维素醚的生产能力,价格昂贵,制约了产品推广应用和医药产业升级。医药级HPMC是生产缓控释制剂的重要原料,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研究开发的药用辅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发展方向。医药级HPMC是生产HPMC植物胶囊的主要原料,占HPMC植物胶囊原料的90%以上,制成的植物胶囊具有安全卫生、适用性广、无交联反应风险、稳定性高等优势,符合消费者对食品药品的安全卫生需求,是动物明胶胶囊的重要补充和理想替代产品之一。国外市场对植物胶囊的需求增长较快,我国在植物胶囊领域的起步较晚,产销量小,未来的市场需求潜力大。

  公司生产的医药级纤维素醚HPMC的主要应用领域包括薄膜包衣、粘合剂、药膜剂、软膏剂、分散剂、植物胶囊、缓释制剂、控释制剂(CR级)等。

  在具备了植物胶囊专用HPMC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公司进一步延伸纤维素醚产业链,自主研发出HPMC植物胶囊产品,并通过不断的实践摸索,拥有了大规模、可连续生产HPMC植物胶囊的生产工艺。与以动物骨皮为原料采用传统方法生产的动物明胶胶囊相比,植物胶囊无污染、天然、保质期更长、安全性更高,市场前景广阔。发达国家拥有大规模连续生产HPMC植物胶囊的技术,生产集中度高,产销量大。我国的HPMC植物胶囊产业起步较晚,是一个新兴产业。国内掌握HPMC植物胶囊大规模连续生产技术的企业少,HPMC植物胶囊的产量和消费量小,市场需求潜力大。预计未来几年内,HPMC植物胶囊凭借绿色安全、适用性广、无交联反应风险、稳定性高等优势,将成为未来空心胶囊产业升级的重要方向之一。

  公司还从事石墨化工设备、双丙酮丙烯酰胺、原乙酸三甲酯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石墨类化工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是本公司自设立至今的传统业务。公司的石墨类化工设备主要包括石墨换热器及定制设备和相关配件,主要用于盐酸、硫酸、醋酸和磷酸等腐蚀性介质的换热,主要客户是化工企业。双丙酮丙烯酰胺是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工产品和原料,广泛应用于涂料、水性漆、胶粘剂、日用化工、感光树脂助剂等领域。原乙酸三甲酯,是生产医药和农药的化学中间体,可用于合成维生素B1、A1,磺胺啶等药物中间体,以及染料和香料工业。目标客户主要是三氯蔗糖和贲酯的企业,同时现已应用于医药中间体等医药行业。

  3、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

  (1)纤维素醚的工艺流程

  ①建材级HPMC生产流程

  先将经检验合格的精制棉送入开棉粉碎机粉碎,得一定细度及松密度的粉状精制棉;其次,将配置好的混合溶剂加入醚化反应釜内,对精制棉进行碱化、醚化、脱溶;然后,对脱溶物料回收,并将醚化反应过程中生成的盐份除去,完成中和洗涤;最后进行干燥、粉碎、包装而得成品。详见下图:

  

  ②医药食品级HPMC生产流程

  医药级HPMC和食品级HPMC的生产工艺基本一样。与建材级纤维素醚相比较,医药级HPMC和食品级HPMC的生产流程需要进行分段醚化,工艺复杂,生产过程控制的难度大、对装置和生产环境的洁净度等要求高。如下图所示:

  

  (2)HPMC植物胶囊的生产流程

  HPMC植物空心胶囊是赫尔希公司投资建设的项目。HPMC植物胶囊在符合医药GMP标准的洁净环境中生产。主要生产流程如下:

  

  4、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在每年度末根据销售预测计划及客户订单、当期库存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生产计划。采购部门据此结合各种产品单位原料消耗量以及下年度的原料价格走势预测,编制下一年度大宗主要原料采购计划,并报送公司财务部作为年度开支预测依据。日常采购以月采购计划为准,月末根据生产部提供的原料使用计划,采购部核对原料库存情况以及当期价格,编制月度采购计划,报公司财务部做开支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供应商筛选制度,确保所采购的原料质量合格,供货价格及结算条件符合公司要求,并与之保持长期合作关系。

  公司与厂区附近的供热企业签署长期供应蒸汽合同,明确约定供应数量、计量方法和计价方式,以管道输送方式采购生产所需蒸汽,并定期向供热企业支付价款。

  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采购普通原材料时,公司适时增加同类原材料的供应商数量,以避免对单一供应商形成重大依赖。公司以询价或议价的方式确定采购价格。通常情况下,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向上游生产厂家直接采购,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就近向供应商采购辅料;在确定采购订单前向多家合格供应商询价,根据询价结果与供应商充分议价,来确定供应商和最终订货价格。由于公司采购精制棉的数量较大、履约能力强,更容易获得价格或信用期的优惠。

  (2)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产能、年度销售计划、订单定期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半年、季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并依据年度生产计划和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编制月度生产计划。公司对大单订货采用不间断连续生产,并以自动化控制生产,保证了批次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公司的建材级、医药食品级产品分别在独立生产装置生产。医药级纤维素醚和HPMC植物胶囊按照GMP标准生产;食品级纤维素醚生产按照食品卫生相关规定执行,产品符合食用标准。

  公司的石墨类设备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除少量通用部件外,大部分根据客户订单要求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以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的化工产品在国内市场以直接销售为主。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收取货款并安排发货,客户订单明确购买数量、价格、付款方式和发货等内容。

  石墨类化工设备主要采取面向最终用户销售的方式,公司与客户签署合同约定产品技术参数、加工、交货时间等,并将产品运输到客户指定的地点现场检验接收,为其提供安装技术指导。

  在出口销售方面,公司通过参加展会、向客户推介等方式取得国外客户订单,根据国际贸易规则出口产品。公司通过与国外客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稳步扩大出口销售规模。公司将利用医药级纤维素醚的现有销售渠道,大力开发新的客户资源,面向国际市场销售HPMC植物胶囊。同时,为满足国内外客户订单需求,公司利用自身品牌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向其他厂家采购部分建材级纤维素醚成品及其他化工产品用于销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始终致力于夯实主营业务发展,不断拓宽下游产业链延伸。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完善产品工艺,提升产品品质,逐步增加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占比;持续优化客户结构,直销大客户占比逐年提高,客户粘性日益增强;现场技改精益求精,本质安全日趋提升,综合成本明显下降,产品毛利率水平得到有效提升。2020年,公司在抗击疫情的同时,为减少疫情对经营带来的影响,及时复工复产,利用国内外疫情时间差,及时调整国内外市场营销策略,最终实现经营业绩再上一个新台阶。公司本年度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主营业务、下游产品双动能驱动,经营业绩屡创新高

  2020年,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总收入130,888.80万元,同比增长17.62%;营业利润29,456.69万元,同比增长58.2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223.4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0.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940.8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19%。其中:纤维素醚事业部实现营业收入完成101,266.12 万元,石墨设备事业部实现收入3,541.98万元,子公司赫尔希胶囊实现收入19,952.13万元,年销售各类胶囊91.63亿粒;子公司福川化工实现收入13,965.19万元。

  2、植物胶囊、植物蛋白人造肉多点投资,产业链布局更加完善

  子公司赫尔希公司分两次共投资3.05亿元,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及智慧化提升,并对胶囊输送设备及研发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同时新建34条生产线,在提升植物胶囊产能的同时,可实现生产系统的全面智慧化提升,项目全部完成后,植物胶囊产能可达350亿粒/年,能够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保证竞争优势持续扩大;公司投资1500万元,与高起共同设立米特加(上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正式进军植物蛋白人造肉市场,公司食品级纤维素醚下游产业链延伸,推动产业链布局更加完善。

  3、完成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完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于2020年7月报送证监会受理,2020年10月证监会审核通过,2020年11月完成发行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共计发行股票10,638,297股,发行价格为14.10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7亿元,全部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效缓解了日常经营及新建项目带来的资金压力。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20年11月27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截止2020年底,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银行专户已完成注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7.62%,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60.02%,主要是公司积极应对国内外新冠疫情,对外加大国内外市场开发力度,对内加强安全环保管控及技术研发,优化提升生产工艺,节能降耗,降本增效等因素影响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说明: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施行时间要求,公司于 2020 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并依据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分别经本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2)会计估计变更

  

  其他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公司按照工资薪金总额2.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近年来随着公司职工人数增加,工资薪金总额的大幅增加,计提未支出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增大,为更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拟调整计提比例。公司原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为2.5%,调整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变更为1.5%。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分别经本公司于 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淄博赫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于2020年01月17日取得了淄博市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放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2MA3RE6G1XK。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1-004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3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由董事长毕于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的规范决策和依法运作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0年,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总收入130,888.80万元,同比增长17.62%;营业利润29,456.69万元,同比增长58.2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223.4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0.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940.8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19%。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融资额度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上述综合融资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同意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按以下形式及金额发放: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董事毕松羚、谭在英、杨丙刚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监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1年3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赫达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意见》、《关于山东赫达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关于山东赫达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关于山东赫达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关于山东赫达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关于山东赫达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1-019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4月7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1年4月1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9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4、议案13属于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③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④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4月6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并请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999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联系人:毕松羚、户莉莉

  联系电话:0533-6696036

  传    真:0533-6696036

  5、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0”,投票简称为“赫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若仅在某位候选人名下打“√”而未填报选举票数,视为该位候选人得到该股东所投与其持股数额相等的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总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

  如: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

  股东所拥有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2021年4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4月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10)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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