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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鼎润”)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总额度不高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在前述额度内视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汇入,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借款利率为无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29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0.07元,募集资金总额427,290,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49,069,708.0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8,220,591.9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5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9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拟向全资子公司河南鼎润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00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连接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前述额度内视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汇入,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

  四、 本次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注:公司2020年12月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河南鼎润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于2021年1月完成河南鼎润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河南鼎润提供借款系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借款后,河南鼎润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提供借款履行的程序

  2021年3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借款形式将8,000.00万元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子公司“连接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3年,借款利率为无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河南鼎润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河南鼎润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河南鼎润提供借款事项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河南鼎润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 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在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鼎通科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松林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鼎润”)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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