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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2021-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2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议案,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江淮汽车 2021-017)。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2021-016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4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相关议案,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并发表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1-017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金额仅影响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公司在与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简称“蔚来汽车”)合作中,负责合作车型整个制造和装配过程,申报汽车整车产品公告目录,并提供出厂合格证,承担最终法律责任,公司前期认定在生产和销售与蔚来汽车合作的新能源车型过程中属于主要责任人,以总额法确认收入。2020年11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明确了以购销合同方式进行的委托加工收入确认,委托加工业务中如果加工方并未取得待加工原材料的控制权,加工方实质是为委托方提供受托加工服务,应当按净额法确认受托加工服务费收入。经与审计师充分沟通判断,管理层决定,对与蔚来汽车合作车型的生产、销售和类似委托加工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以及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中相关数据进行更正。

  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和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及影响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

  1、对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影响如下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影响如下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对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影响如下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上述更正后的中期财务报表详见附件。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

  公司上述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金额仅影响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附件: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3月

  编制单位: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安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项兴初、财务负责人陶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春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3月

  编制单位: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安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项兴初、财务负责人陶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春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法定代表人:安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项兴初、财务负责人陶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春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安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项兴初、财务负责人陶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春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9月

  编制单位: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法定代表人:安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项兴初、财务负责人陶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春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9月

  编制单位: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安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项兴初、财务负责人陶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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